为推动非煤矿山设备和工艺的改善,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近日,四川省安全监管局下发《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川安监函〔2017〕151号),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非煤矿山领域开展禁止使用设备及工艺专项执法检查。
通知要求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在6月底前,要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进行一次全面执法检查,对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的非煤矿山,必须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非煤矿山,不得恢复生产。煤系矿山按照《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对照检查,其它非煤矿山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第二批)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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