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发布日期:2018-01-19    浏览量:次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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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记者从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编制的《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基本成型。目前,省政府常务会议已原则通过该整改方案。

2017年12月22日,在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督察情况后,我省高度重视,迅速印发《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快细化分解整改方案,历经数次修改补充后,如今整改方案已日趋成熟。

“整改方案包括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四川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正文部分由总体要求、整改原则、整改目标、整改举措和保障措施等5方面组成。

具体而言,整改原则包括4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整改目标包括4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高质量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生态环保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正文对整改举措和保障措施等也做了明确要求。

整改方案的附件部分为《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是针对督察反馈意见和移交问题清单逐项梳理出的具体整改任务,每项整改任务均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立行立改,对短期内能够整改的明确了整改时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了期量进度和阶段性目标。

此外,我省近日与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进行了对接,就整改方案的内容、整改时限的合理性、整改目标的可达性、整改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与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进行了汇报沟通,并听取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整改方案应在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四川省反馈督察情况后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力争整改方案科学全面细致,并尽快依程序报国务院审定后印发实施,指导我省各地各部门高质高效抓好整改工作。”上述负责人说。(记者 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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