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研究制定来宾接待的方案、措施和办法。
2、承担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名义接待的重要客人。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领导及其团组;来我县检查、交流和考察工作或因事途径的副市(厅)级领导及其团组;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安排或县领导邀请来我县参观考察的各界知名人士、学者、记者及重要商务工作者的接待工作。
3、接受上级接待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各县(区)接待联系、工作沟通。
4、负责提出县领导参加接待活动的接待方案,组织落实具体接待事宜。
5、参与中央和省级机关及上级有关部门在本县召开的有关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的有关会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6、在接待中收集各种信息,积极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协助部门做好对外招商引资、经济贸易工作。
7、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积极宣传介绍剑门关以及剑阁特色——豆腐
8、协助做好县委、县政府领导外联活动的协调工作,参与县级领导重要外联活动的前站及随行服务工作。
9、抓好自身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熟悉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情况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
10、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共接待396批27186人次。其中,国家级2批50人次,省部级5批109人次。顺利完成了 “5.12”十周年纪念活动、第八届大蜀道文化旅游节、省委书记彭清华来剑调研、中西部对口协作莲都区党政团来剑、原国家政协主席贾庆林来剑、省委第四巡视组等大型活动的接待任务,得到了领导、嘉宾和客商的充分肯定和好评,为宣传剑阁,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县接待办公室属于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16.8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12万元,增长0.03%。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支出。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41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8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1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2万元,占11.12%;项目支出370.5万元,占88.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6.8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0.12万元,增长0.0288%。主要变动原因是扶贫专项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7%。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0.1万元,下降0.024%。主要变动原因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万元416.8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8.76万元,占98.07%;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1万元,占1.08%;医疗卫生支出1.69万元,占0.4%;农林水支出0.5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1.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16.82万元,完成预算100.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3(款)01(项): 支出决算为408.76万元,完成预算99.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资金管理。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 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05: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0万元,占98.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30.57万元,增加54.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量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86批次,2276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7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7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未对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项目开展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
预算单位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执行数: | |||
其中-财政拨款: |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项目完成指标 | |||||
…… | |||||
效益指标 | |||||
效益指标 | |||||
…… | |||||
满意度指标 |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接待办公室(本级).XLS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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