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社保局以“三个坚持”落实“三个确保”,全面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8-10-2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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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剑阁县社保局组织学习了几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件,涉案人员有科长、站长、主任、村干部等,他们有的假借他人身份证套取失业保险金,有的伪造户籍资料骗取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有的截留、套取惠农资金……手段花样之多,格外引人注目、令人警醒,我局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

一是坚持以案为鉴,深刻反思。通过以案说纪,再敲警钟,再鸣信号,同时表明了单位对贪污腐败、履行责任不力“零容忍”的坚定态度,要求全体职工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填写自查情况登记表16份,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切实转变不良作风,确保思想端正。

二是坚持监督问责,抓早抓小。结合个人自查情况,对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截至目前就履行“两个责任”进行谈话6人,加强监督提醒,防止小问题发展成大错误。同时对群众反映的干部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要高度重视,一经查出,立即严办,确保队伍干净。

三是坚持作风治理,聚焦实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强化作风建设,增强责任担当;结合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全局各股室梳理存在的风险点共19条,涉及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待遇发放、审计稽核等四方面,现已经针对这些风险点做好相应的研判和防控工作,通过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有效防止内部腐败滋生,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县社保局全面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微腐败”监督,整顿了工作作风,密切了干群关系,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向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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