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第六项:“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的规定,我局于2015年7月9日对报考乡镇卫生院护理1(岗位编码:2015121)面试成绩排第17位的考生王芳、赵蔓、郑琳,乡镇卫生院临床1(岗位编码:2015116)面试成绩排名第14位的考生李志军、杨文明进行了笔试考试,现将笔试成绩公告如下:
郑琳:48分,王芳:缺考,赵蔓:缺考,杨文明:48分,李志军: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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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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