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普安农贸市场划归普安镇管理的建议》(第8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普安镇农贸市场是普安镇人民政府为业主修建的灾后重建项目,于2012年10月开始修建,2014年6月竣工,总投资1167万元,产权面积为9632.4㎡。其中,在修建过程中,由于占用普安镇城东村的土地,双方约定建成后返还城东村一定的面积。因此,从产权性质上说,普安镇农贸市场属于经营性国有资产,按照规定理应由国资局监管,而普安镇政府作为基层政府,不能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按照政企分开的管理要求,2014年12月,经普安镇政府和县国资局共同协商,将普安镇农贸市场一、三、四楼的资产划给剑阁县星龙综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二楼按照约定划归城东村所有。2015年6月,在普安镇政府及普安镇城管中队的协助下,将沿街摆摊的水果、干杂、熟食等经营户迁入市场统一运营。
二、剑阁县星龙综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接收管理后,对普安农贸市场的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排查,发现该市场规划设计不合理,消防管道设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管道严重破损导致漏水,部分摊位的硬件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入驻商户的正常经营活动。同时,入驻商户全部是原市场回迁户,未经过公开招租,管理难度特别大。其中,蔬菜经营户未按要求入驻,导致市场蔬菜区域长期空置,守护管理难度较大,部分市场经营户欠缴和拒缴管理费用等问题也时有发生。
三、针对普安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剑阁县星龙综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积极与普安镇政府、修建单位进行沟通,前期投入资金100万元左右,对消防系统、照明电路等进行了全面整改。目前,各摊位做到了一户一表,消防系统整改已完成工程量的70%,市场硬件设施得到较大改善,摊位规划基本合理。同时,多次联合工商部门和普安镇城管中队对市场周边乱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进行综合整治,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未能解决根本问题。
四、为更好发挥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繁荣老城经济,剑阁县星龙综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将结合普安镇市场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升经营理念,规范公司运营,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全力为普安镇老百姓服好务。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强与普安镇政府、普安镇城管中队的沟通协调,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议增强普安城管中队的执法力量,对普安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做到定点定员管理,解决占道经营,乱设摊位等问题,提高普安农贸市场商铺入驻率,为普安镇老百姓营造良好的生活、出行条件。
感谢你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剑阁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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