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51072100891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剑阁县革命烈士陵园(鹤鸣山公墓)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剑阁县革命烈士陵园(鹤鸣山公墓)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褒扬革命烈士丰功伟绩,教育后背。 负责全县革命烈士陵园的设施管理,接收、存放和保管烈士骨灰。 | |||
住 所 | 剑阁县普安镇剑南路 | |||
法定代表人 | 杜继平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剑阁县民政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 | 0 | |||
网上名称 | 剑阁县革命烈士陵园(鹤鸣山公墓) | 从业人数 | 2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干部职工都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一年来,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并要求做好学习笔记,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要求,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学以并用从自己做起、正行风从点滴做起”的思想。通过着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意识有了明显的增强。 二是大力宣传英烈事迹,教育基地得到了充分发挥。2014年期间,我园利用清明、“五四”、国庆等重大节日,组织大型纪念活动,利用媒体广播系统在市民每天早晚来陵园休闲健身的时机举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英烈事迹,来参加活动的全体党员教师、社会各界和少先队员排着整齐的队伍,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鞠躬默哀,寄托无尽哀思。在活动中,少先队辅导员生动地讲述了烈士们的生前事迹。简短又隆重的缅怀活动,使少先队员了解了革命烈士忠贞不渝的爱国主义精神和视死如归的浩然正气和革命斗争史和著名烈士事迹,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受到了市民和游客的一致好评。 三是加强陵园搬迁散葬烈士墓工程和纪念碑的改造工程的建设。我园严格按优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程序,以及项目建设程序要求按照制度抓落实,各司其责,做到有章可?,职责分明。本工程经发改局批复立项,主要以搬迁、制作、安装了散葬烈士墓穴300坐,纪念碑改造工程现以接近尾声,工程效果以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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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李金彦 联系电话:15283993255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2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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