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部分地区发生涉韩游行示威活动,我县也有个别公民采取微信或手机短信的形式,意图组织相关游行示威活动,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不稳定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剑阁警方提示: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合法、理性、文明表达爱国情感,不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不信谣、不传谣,不制作、不转发相关文字、图片、视频,要警惕被社会上别有用心人员煽动、盅惑和利用。要相信党和国家在维护祖国安全上的正确决策和整体部署,自觉把强烈的爱国热情转化为勤奋工作和刻苦学习的不竭动力,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团结稳定的社会大局。
剑阁县公安局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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