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5号)

发布日期:2017-11-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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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阁县水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审计结果

201711 20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按a照剑阁县政府领导审定的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745日至2017710日,县审计局对剑阁县水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部门决算草案审签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水务局是负责全县水行政管理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股、规计股、农村水利股等10个股室,下设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县水务综合监察大队、基层水务管理站(12)26个事业单位,其中剑阁县乡镇供水服务公司、剑阁县水利电力综合勘测设计队2个单位实行自收自支外,其余为财政二级预算事业单位。县水务局帐务核算分机关经费帐、专项资金帐。下属单位的经费纳入县水务局统一预算,人员工资、保险等费用支出由局机关统一核算,办公经费等由县水务局统一下拨到各单位单独建帐核算管理。专项资金帐按用途分别设置安全饮水、小农水、水保、抗旱、防洪、代管资金等专帐,实行报帐制管理。

二、审计评价意见

剑阁县水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基本真实;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较好推行了农村安全饮水、小农水扶贫攻坚项目落实。但也存在预算收支管理、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截留预算收入4.00万元未上缴财政,机关经费超预算支出57.84万元,无预算支付项目经费172.00万元,违规发放补助0.96万元。

2、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农村安全饮水项目部分存在先建后批和工程未及时投入使用;小农水项目监管不到位,存在违规确定施工单位,资料审查不严格,违规报账支付工程款;小农水、安全饮水等 项目资料不规范;违规向项目村收取保证金130.48万元。

3、内控制度执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未经批准,违规开设银行账户2个;购置办公设备3.89万元未依法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部分设备未纳入单位固定资产进行管理;支出不合规、审核不严;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支付剑门污水处理站药品价格较高,付款程序不合规。

42016年审计查出的问题个别仍未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剑阁县乡镇供水服务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42.11万元仍未上缴财政;二是县水务局将2016年饮水安全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直接交由下属单位剑阁县水利电力综合勘测设计队,在管理体制、职能、职责以及人、财、物方面仍未脱钩。

四、审计处理情况

1、对预算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县水务局将房屋租金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控制机关经费支出,及时归垫挪用的项目资金和下属单位经费。

2、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县水务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效益,违规向项目村收取保证金限期退还。

3、内控制度执行、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县水务局督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总站撤销违规设立的2个一般账户,同时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和加大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并将6家个体工商户违规使用印章问题移交剑阁县国家税务局。

4、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责令县水务局迅速整改到位,并上缴以前年度代收的污水处理费42.11万元。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整改落实,违规向项目村收取保证已退还到相关乡镇,20178月剑阁县乡镇供水服务公司上缴代收的污水处理费10.00万元。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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