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元山镇普同村猪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09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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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元山镇普同村猪场项目征求意见稿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剑阁县元山镇普同村猪场项目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1、项目名称:剑阁县元山镇普同村猪场项目

2、建设地点:剑阁县元山镇普同村

3、建设单位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66,建设内容包括养殖区圈舍(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以及配套设施等,建成后年出栏肥猪24000头

5、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①建设单位剑阁巨星农牧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电话:17711060307

②评价单位: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1栋1009室

联系人:苟经理

联系电话:17369100019

6、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厂界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同时欢迎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7、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也可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址进行相关信息查询或反馈。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反馈时限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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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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