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汝远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2016年剑阁县能繁母猪国家政策性补助的意见》(第28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2007年实施以来,有效调动了农民养猪积极性,恢复和发展了生猪生产,提高了生猪出栏率,保障了猪肉市场稳定供给,进一步稳固了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地位。为适应畜牧业发展新形势,调整畜牧业结构,2012年起,中央财政不再实施能繁母猪补贴项目,同时我县也未将饲养能繁母猪列为专门补贴项目,因此饲养能繁母猪没有补贴。
最后,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剑阁县农业局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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