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镇原扶贫办片区业主代表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将原扶贫办住宿楼和办公楼纳入旧城改造项目,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实施模拟搬迁。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于2015年10月12日发布《房屋模拟搬迁公告》,同时与普安镇政府一起启动了普安镇原扶贫办住宿楼和办公楼的模拟搬迁工作,模拟搬迁期限为1个月(2015年12月7日至2016年1月6日)。该项目模拟搬迁期限结束,《模拟搬迁补偿协议》签订率只有2﹪,未达到《房屋模拟搬迁公告》要求的签约率100﹪。按照《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在模拟搬迁期限内,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终止该项目征收程序。我中心将整个模拟搬迁工作情况书面报告县政府后,经县政府同意我中心终止该项目模拟搬迁。
特此公告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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