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51072100880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剑阁县龙源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剑阁县龙源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集镇自来水、公交、燃气、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管理;房屋产权户籍管理;集镇和农村推广和指导房屋建设管理;受委托行政执法. | |||
住 所 | 剑阁县龙源镇剑南路92号 | |||
法定代表人 | 唐富生 | |||
开办资金 | 16(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剑阁县龙源镇人民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0 | 0 | |||
网上名称 | 剑阁县龙源镇村建环卫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1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规定执行。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建设局的指导下,认真地加强了村建环卫各项工作的建设。 1、心系老百姓,认真开展好村建窗口服务。村建环卫中心人员虽少,但我们仍坚持办公制度,在龙源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了服务窗口。坚持赶集日全体为群众办事,其余时间下村勘察现场和处理群众急需解决的疑难问题,并经常和随时为群众解答政策法规问题。做到人民群众办事有机构、有人员、热情服务,使人民群众满意。 2、服务群众,大力加强农民建房管理服务工作。我们严格按照《城乡农民建房管理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对所建房户坚持个人申请、四邻签字、村组签意见、城建国土部门现场看样,对符合条件的,实行部门的分管领导会签后发动工通知书,现场勘绘红线图,建成实地验收后,发建房许可证。全年审批农民建房共计221户,其中新建121户,危房改建100户。 3、提升品位,狠抓集镇亮化美化工程。2014年我们以集镇建设为主线,认真地开展了场镇美化工作,整治街道2.2公里,绿化1.8公里,新增路灯107盏,提高了我镇的集镇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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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唐富生 联系电话:15282058805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2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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