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启动2016年生态补偿预监测

发布日期:2015-12-23    浏览量:次    来源: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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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确认岷江、沱江和嘉陵江流域生态补偿水质监测断面意见的函》(川环函〔2015〕1110号)要求,剑阁县在全面完成2015年流域生态补预偿监测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工作经验,部署启动2016年生态补偿预监测工作,并加强了生态补偿监测项目的培训学习与考核,对水质从采样、保存、运输、分析及数据报送等全过程进行严格质量控制,结合水质例行监测工作,剑阁县将会同广元市中心站、苍溪县环境监测站对红岩渡和金银渡2个断面进行监测并将结果按时上报省环境监测总站。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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