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关爱留守学生(儿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14-01-07    浏览量:次    来源:   
【 字体: 分享到:

    日前,四川省关爱留守学生(儿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妇儿工委主任何春蓉,团县委、县妇联、县教科局、县关工委等单位和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及社会组织在剑阁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在各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分管副县长何春蓉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了具体要求。为大力实施《剑阁县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留守学生(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促进广大留守学生(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四川省关爱留守学生(儿童)工作电视电话会的有关要求,团县委、县妇儿工委要进一步加强全县留守学生(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第一,开展“爱心妈妈”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团委、妇联要严格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探索各种关爱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留守学生(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要充分考虑留守学生(儿童)的特殊性,以亲情关爱和贴心服务为主,以赏识教育和励志教育为重,继续招募爱心妈妈,建设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和家庭互助队伍,实施代理家长制度,建立帮扶档案。要进一步发挥“青年志愿服务”和“爱心妈妈”的品牌作用。今年,全县将新增招募爱心妈妈300名,每个单位新增招募爱心妈妈不少于10名,并做好结对工作。第二,建设留守学生(儿童)服务站。各乡镇要依托村(社区)委会或中小学,继续建设留守学生(儿童)服务站。留守学生(儿童)服务站建设必须达到“四有”:有牌子,每个留守学生(儿童)之家都要悬挂统一规格的牌子;有专人,每个留守学生(儿童)之家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有场地,每个留守学生(儿童)之家要有专门的活动场地;有硬件设施,每个留守学生(儿童)之家要配备有电脑、电视、图书、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爱心妈妈基本情况登记表、开展活动记录册、图片资料册等。第三,要加强力量配备。教育部门要在有条件的学校设置一定数量专职从事关爱工作的教师岗位,通过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亲情电话等方式给予关爱。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留守儿童积极向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已建成的学校少年宫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留守学生(儿童)课外活动。加强对留守学生(儿童)家长及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通过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采取切实措施,引导、支持外出务工的家长和监护人承担好教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提升科学教养的能力和水平。第四,建设寄宿制学校和留守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按照分批试点,逐步推进的思路,统筹实施“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初中校舍改造工程”等项目,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让所有愿意寄宿的留守儿童都能寄宿。加强学生校外活动场地建设,逐步让所有的留守儿童放学后,都有场地进行校外活动和教育。(剑阁县妇联)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