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红十字常务副会长李成瑞同志经济责任履行调查情况
(2016年10月15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剑阁县审计局对李成瑞同志任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期间(2011年12月至2015年12月)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领导干部的任职情况和分管工作
李成瑞同志于2011年12月至今任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主持全面工作。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李成瑞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较好。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情况,没有发现李成瑞同志存在个人经济问题和违反廉政纪律规定的问题。李成瑞同志任职期间,制定了《剑阁县公益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实施方案》,在乡镇、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高危行业大力开展救护培训和呵护生命活动。强化防灾减灾意识,完善《剑阁县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积极申报小天使基金、天使阳光基金救助项目。理顺剑阁县红十字八八五志愿者协会管理体制,完善协会治理结构,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在全县综合目标考评中,2015年度在同类部门中排名第3名。但在这次审计调查中还是发现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未及时下拨捐赠资金534,830.45元。2011年底本届接任时捐赠款科目余额为927,270.38元,至2016年7月底捐赠款科目余额为534,830.45元。当初捐赠款项时的灾情早已解除,有关项目已基本完成,红会除了对个人定向捐赠款按规定使用外,其他捐赠款未根据灾情和救助对象需要及时下拨以发挥效益。
李成瑞同志对此应承担主管责任。
(四)审计调查建议
积极组织社会上不同层次的人群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活动,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充分发挥捐赠款使用效益。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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