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贯彻执行《反家庭暴力法》情况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8-11-22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发布   
【 字体: 分享到:

11月21日上午,我县召开贯彻执行《反家庭暴力法》情况座谈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秀萍,县政府副县长、县妇儿工委主任郭扭只,县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合作领导小组16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县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咨询委员会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杜会洲主持。

11.webp.jpg

会议上,县妇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教育局等5个部门负责人就贯彻执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暨《反家庭暴力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

郭扭只就全县贯彻执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情况作了情况介绍和总结。

郭扭只指出,一是加强机制建设。落实《剑阁县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工作规程》,构筑反家暴工作资源共享网络。二是加强培训宣传。加强深入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普及群众教育,引导群众树立”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的法制观念。三是多渠道开展反家暴救助工作。要整合职能部门和社会资源,加强反家暴维权志愿者队伍建设,增加救助渠道。四是劝诫与惩处相结合遏制家庭暴力。广泛推广老妈妈家事调解队的经验,着力基层调解与司法干预相结合,从而形成“两手抓、两促进”的良好态势,共同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

何秀萍对座谈情况进行了点评和发言。她讲到,通过听取交流发言、座谈讨论,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看,全县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反家庭暴力法执法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能够各司其职,建设了一批反家暴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阵地,办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表现在:党政重视,保障到位;机制创新,工作到位;职能明确,责任到位。但也要高度重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普及还不够,还存在普及盲区,妇女中自我觉醒意识、维权意识还没有被激发。二是对落实反家暴法的重视程度不够,执法意识不强。个别干部仍然把家暴作为“家务事”,仍以家庭矛盾为由推脱或直接转交妇联组织;三是对依法处理家暴案件存在错误认识和畏难情绪,“清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意识还很浓厚,个别干部仍然把维护家庭稳定放在第一位,不愿深入干预家暴案件;四是反家暴有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一些个案中出现部门缺乏主动作为,互相推诿卸责的现象。五是反家暴工作群众投诉流程还不明晰,还没有广而告之,知晓率不够。

22.webp.jpg

针对存在的问题,何秀萍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剑阁县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以具体的措施和制度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增强法律实施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进一步强化社会协同。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要面向妇女加强宣传引导,使“性别平等”意识深入人心,让广大妇女理解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宗旨和基本原则,提高妇女依法维权的能力。要面向社会加强宣传引导,从正面引导公众认清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理解国家公权力干预的重要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多部门合作。建立和完善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形成反家庭暴力工作合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县人民政府要结合“两纲”的实施,加强对性别平等基本国策、《反家暴法》的指导、督促、考核力度。县人大将持续关注性别平等基本国策及《反家暴法》在全县的贯彻落实情况,将有关工作情况列为县人大的审议议题进行专项审议,切实为剑阁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会上,与会人员还对《剑阁县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合作机制工作规程》进行了深入讨论审议。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