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72100676 剑阁县康复院

发布日期:2015-05-05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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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证第   151072100676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剑阁县康复院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剑阁县康复院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范围内麻风病人的管理和服务

   

广元市剑阁县剑门关镇桂花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

李元枝

开办资金

39(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剑阁县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

12

网上名称

剑阁县康复院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严格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

一年来,在县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经常对在院已康复的人员进行学习,并制定好一切规章制度。 一是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人植树;二是开展多次相互帮助活动;三是与社会帮助活动相结合;四是得到政府和有关爱心人士多次捐赠和看望;五是除粮食购买外,蔬菜基本能自给自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证书齐全,在有效期内。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李元枝  联系电话:08396601636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1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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