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证第 151072100676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剑阁县康复院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剑阁县康复院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全县范围内麻风病人的管理和服务 | |||
住 所 | 广元市剑阁县剑门关镇桂花村二组 | |||
法定代表人 | 李元枝 | |||
开办资金 | 39(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剑阁县民政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 | 12 | |||
网上名称 | 剑阁县康复院 | 从业人数 | 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年来,在县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经常对在院已康复的人员进行学习,并制定好一切规章制度。 一是组织有劳动能力的人植树;二是开展多次相互帮助活动;三是与社会帮助活动相结合;四是得到政府和有关爱心人士多次捐赠和看望;五是除粮食购买外,蔬菜基本能自给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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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证书齐全,在有效期内。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李元枝 联系电话:08396601636 报送日期:2015年03月1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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