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魏传伟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01    浏览量:次    来源: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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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人发〔2014〕5号

剑阁县人民政府

关于魏传伟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剑门关景区管理局,县级各部门:

经剑阁县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

魏传伟为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二年);

姚继恒为县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3年2月起计算);

李霞为县统筹城乡发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3年2月起计算);

崔守强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3年2月起计算);

黄旭煜为白龙中学副校长(任职时间从2013年2月起计算);

何建伟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任职时间从2013年4月起计算);

建军为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任职时间从2013年4月起计算);

陈德明为县公安局北庙派出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13年4月起计算);

王  进为县公安局柳沟派出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13年4月起计算);

胡永猛为县公安局东宝派出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13年4月起计算);

王  强为县公安局开封派出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13年4月起计算);

田中茂为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任职时间从2012年10月起计算)。

免去:

李沁禾的县农业机械局副局长职务;

舒翔的县公安局公兴派出所所长(试用期)职务,由县公安局按试用前原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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