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地税局“四措施”落实“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4-07-15    浏览量:次    来源: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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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为政不为”专项整治工作,剑阁县地税局以“四条措施”,抓落实、求实效。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各单位职工要认真学习省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把思想统一到文件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职工的服务意识。

  二是对照方案,查找问题。各税务所重点对今年上半年上级局及县局安排部署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县局机关、各窗口服务单位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各岗位存在的“为政不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追查。

  三是强化察访,发现问题。县局将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单位及纳税人中,开展“为政不为”专项检查,重点察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察访不依法行政,办事效率低下现象;察访“吃、拿、卡、要、报”现象。

  四是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根据自查和察访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纳税人和群众的监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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