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12-1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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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综执函〔2025〕20号

李怀丰、卫奎荣、唐艳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处置农村生活垃圾的建议》(第4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着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建设。2024年初,我县启动实施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在普安镇剑坪村建设日处理能力240吨的生活垃圾处理厂,采用高温绝氧热分解工艺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置。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全面完工,正在加快推进设备安装及电路铺设等工作,预计8月底完成调试并投入运行。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全县范围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有效提升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水平。

同时,我局正积极推动剑阁县城区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改革,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入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运营公司,统一开展城区环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待县城区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改革运行成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模式后,逐步向乡镇延伸覆盖,持续提升我县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你们对我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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