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对外公开
B类
普府函〔2025〕126号
杨宗富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基层工作属地管理难的建议》(第3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在建议中提到基层村社在管理辖区内企业及相应事务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如企业遗留问题导致的信访矛盾、鱼塘承包费拖欠及影响周边环境等问题,这些问题确实给基层治理带来了诸多挑战和压力。普安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该建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并与涉及部门积极沟通协调。针对属地管理难问题,我们已采取并将继续加强以下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增强协调联动
进一步梳理各部门在基层事务管理中的职责,避免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现象。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沟通协作,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题进行联合研判,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对于您提到的鱼塘问题,我们将联系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与村委进行专项对接,共同制定解决方案,明确各方责任和任务,争取早日化解矛盾,恢复鱼塘正常管理秩序。
二、强化政策支持,完善法律保障
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为基层村社在属地管理中提供更多支持和指导。同时,加强法律宣传和普及,提高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各方依法行事。针对企业遗留问题引发的纠纷,协助村社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必要时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基层管理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
三、压实队伍建设,提升应变能力
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活动,提升基层干部的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矛盾化解能力,使其更好地应对属地管理中的各种复杂情况。同时,鼓励和支持基层干部大胆开展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激励措施,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杨宗富代表再次感谢你对普安基层治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希望你对我镇今后工作多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感谢你对普安发展长期的支持。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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