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2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12-1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字体: 分享到:

同意对外公开

A类

剑综执函〔2025〕19号

刘锦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剑阁县以普安镇为中心修建大型垃圾处理厂的规划建议》(第3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剑阁县实施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2024年1月,通过招商引资模式,投资6800万元,在普安镇剑坪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240吨的生活垃圾处置厂,采用高温绝氧热分解焚烧工艺,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全面完工,正在实施设备安装及电路铺设等工作,预计8月底完成调试并投入运行。

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处置生活垃圾约7万吨,将有效降低乡镇垃圾转运和处置成本,显著改善垃圾堆积造成的“脏乱差”现象,切实提升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