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对外公开
A类
剑综执函〔2025〕19号
刘锦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剑阁县以普安镇为中心修建大型垃圾处理厂的规划建议》(第32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剑阁县实施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2024年1月,通过招商引资模式,投资6800万元,在普安镇剑坪村建设一座日处理能力240吨的生活垃圾处置厂,采用高温绝氧热分解焚烧工艺,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处理。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全面完工,正在实施设备安装及电路铺设等工作,预计8月底完成调试并投入运行。
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处置生活垃圾约7万吨,将有效降低乡镇垃圾转运和处置成本,显著改善垃圾堆积造成的“脏乱差”现象,切实提升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8月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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