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人大第十九届五次会议第3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12-1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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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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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住建函〔2025〕42号

王荣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CD级危房改造补助的建议》(第3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剑阁县扶贫开发攻坚民居扶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剑扶指民居〔2019〕10号)第四条第二款:“非贫困户唯一住房不安全的,对不安全住房进行维修加固,消除住房所有安全隐患,每户补助资金总额控制在1万元以内。住房内部厨房、厕所、卧室等功能配套和提升由农户自行负责。非贫困户有意愿且有能力拆旧建新的或住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确无维修加固价值需要拆除新建的,补助标准为1万元/户,新建房屋必须功能配套”(简称“缺啥补啥”)。所以您反映的该项目属于县级出台的住房补助政策。目前,我局正积极筹措资金解决住房保障资金差口,现已上报县人民政府,力争于2025年12月底前解决住房保障补助款,确保政策得到落实。

王荣进代表,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建议。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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