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水利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80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11-26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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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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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水函〔2025〕79号

郑君朝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高山村组水利设施整治建设力度,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调查建议》(第8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由于国家近年来已无小微水利设施维修整治项目专项资金,为加强小微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水利设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剑府办发〔2014〕4号),明确小微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工程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受益村组群众具体实施,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按照“谁受益、谁负担、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通过明晰产权,成立用水合作组织从事工程管理,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发动受益群众筹资投劳进行工程建设和维修整治。从我县情况来看,自发投劳筹资建设还有不足,还需乡镇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二、2024年安排项目资金15万元,对香沉镇剑南村李树坪山坪塘进行维修整治,目前已完工并正常发挥效益。由于县内山坪塘、水库众多以及资金来源等问题,实施山坪塘整治主要以防渗处理、消除安全隐患为主,不搞大规模建设。

三、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了解全县水利设施实际、山坪塘现状,扎实做好前期调研,积极探索水利设施建设管理机制,采取“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等方式引导受益群众筹资投劳,把投入制度与受益群众的切身利益相结合,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建设和管护的工作机制。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水利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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