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7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11-26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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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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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府函〔2025〕131号

罗清华、程锦荣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整治普安镇农贸市场环境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城市环境和民生问题的关注与支持。农贸市场作为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环境状况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收到你们的建议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和实地调研,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治。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前期问题调研与分析

通过日常监管以及与市场管理方、商户和消费者的沟通交流,我们梳理出农贸市场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一)卫生状况不佳。摊位垃圾清理不及时,地面污渍多,特别是水产、肉类区域,污水横流,异味较大。

(二)摊位摆放杂乱。摊位设置缺乏统一规划,部分商户超范围经营,通道狭窄,影响通行。

(三)基础设施陈旧。排水系统堵塞、通风条件差,照明设施不足,给市民购物带来不便。

(四)垃圾处理不规范。垃圾桶数量不足,垃圾未分类收集,清运不及时,导致垃圾堆积。

二、已部署专项整治措施

(一)加强卫生清洁管理。督促市场管理方增加保洁人员,延长保洁时间,加强日常清扫频次,特别是对重点区域,做到垃圾随产随清,每日对市场进行全面冲洗和消毒,保持地面清洁无污渍。

(二)规范摊位经营秩序。规划摊位布局,明确摊位经营范围,规范一米线摊位使用,严禁超范围经营和占道经营。加强对商户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经营秩序,对违规商户进行劝导和处罚。

(三)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合理增设垃圾桶,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进行投放标识,加强对商户和消费者的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同时,加强与环卫部门的协作,增加垃圾清运频次,做到日产日清。

三、后续长效化管理机制

(一)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城管、市场监管、卫生防疫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强化管理主体责任。与市场管理方签订责任书,明确其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将市场环境整治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对管理不到位的市场管理方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

(三)加强环境卫生宣传。通过宣传栏、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提高市民和商户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投诉举报机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市民对农贸市场环境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对举报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反馈,形成全民监督的良好局面。

罗清华、程锦荣委员再次感谢你们对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关注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巩固整治成果,为市民创造一个整洁、舒适、便捷的购物环境。同时,也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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