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对外公开
B类
普府函〔2025〕129号
白金波、王思俊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北社区108线城区道路实施亮化工程的建议》(第7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普安镇作为剑阁县老县城,人口密集,经济活跃,但城市基础设施老化问题日益凸显,原有建设已难以满足发展需求。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剑阁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做美老县城”精神,我镇确立了“疏密、增绿、升级、保护”的工作原则,并围绕“北拓、南进、东控、西扩、中改”的发展思路,着力优化空间布局,拉大城市框架,调整优化新业态,补齐城市短板,深入推进市容环境整治,推动老县城有序更新发展。
目前,我镇已成功入选“省级百强中心镇”。我们将充分利用省级百强中心镇奖补资金,并积极争取其他项目资金支持,分年度、有重点地实施城区重点项目,以加速城市建设步伐,切实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们将持续发力。目前大力开展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对古建筑修缮保护,提升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历史风貌街区,同时稳步推进老旧小区城市更新民生项目,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小区智慧化改造。今年实施的剑阁县普安镇市政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包含改造更新路灯320盏城市亮化工程,旨在优化照明设施,消除照明盲区,提高居民的安全感,此外,还将定期对亮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设备故障等引发安全事故。
你们提出的城北社区亮化工程建议,我镇高度重视,将积极组织实地踏勘和深入论证,结合正在推进和未来规划的市政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项目,进行充分调研和可行性分析,认真研究吸纳你们的建议,力争在后续项目实施中予以符合实际需求的亮化工程统筹和落实,为居民的夜间出行提供便利,为企业的夜间发展提供有力条件。
白金波、王思俊委员再次感谢你们为普安城市建设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并希望你们对我镇今后工作多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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