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9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11-2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字体: 分享到:

同意对外公开

B类

剑文广体旅函〔2025〕45号

田青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化林农业学大寨精神助乡村旅游发展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化林“农业学大寨”精神传承及乡村旅游发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高度重视该提案,经认真梳理工作推进情况,现将已开展的相关工作回复如下:

一、品牌创建与荣誉成果巩固

化林村已成功创建国家 AAA 级旅游景区 ,并荣获“中国文明村”“农村四好村”“优秀党支部”等殊荣。我们持续强化对这些荣誉品牌的维护与提升,以“农业学大寨”精神为内核,不断丰富文化内涵,为乡村旅游发展筑牢基础。

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资金争取

化林大寨被列为剑阁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县域试点项目,已成功争取到30万项目资金。这笔资金用于挖掘、整理化林村“化林农业学大寨”相关历史文化资源,包括对历史场景、资料、实物等的保护与修复,为后续传承利用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化林大寨每年均落实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维护资金,保障景区基础设施完善、景观品质提升,优化旅游环境。

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建推进

目前,我们正积极推进“化林大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深度挖掘“农业学大寨”精神中蕴含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等爱国主义教育元素,梳理化林村历史发展脉络、先进人物事迹,通过完善展示内容、优化展陈形式等,打造具有教育意义与文化魅力的特色基地,助力剑阁县旅游资源建设,实现文化传承与旅游发展协同共进。

后续,我们将继续围绕化林“农业学大寨”精神传承与乡村旅游发展,结合提案中的建议,深入调研、稳步推进相关工作,让化林村的文化资源更好地赋能乡村振兴。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8月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