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对外公开
B类
剑发改函〔2025〕10号
母海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强化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的建议》(第4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中,我局充分发挥牵头引领与统筹协调职能,联动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文广体旅六大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施全流程、全链条动态监管,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全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健全制度机制,夯实监管基础
一是构建联席会议制度。1月20日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聚焦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3月20日针对投诉问题,联动行业主管部门、公安、纪委监委等单位开展专题研讨,形成协同处置合力;6月30日召集行业主管部门深入学习《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明确文件编制“红线”,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招标人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二是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投诉、信访、行政处罚等信息互通渠道,截至目前,已向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等部门共享行政处罚信息6条,打破部门间信息壁垒,形成监管合力。三是实施动态化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管台账,定期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全面掌握县域招投标市场动态。针对部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的情况,及时印发提醒敦促函1份,并同步抄送至纪委监委,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压实监管责任。
二、推动数字转型,提升监管效能
全面贯彻落实全流程电子化改革部署,向行业主管部门转发《加强工程招投标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九条措施》,推动招投标业务“一网通办”。目前,我县电子招标率已达97.7%,实现招标公告发布、文件下载、投标递交、开标评标全流程线上办理。此举不仅将招投标周期平均压缩30%,更通过“不见面开标”“跨区域评审”有效规避人为干扰,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显著提升了招投标效率。同时,依托电子平台的实时数据共享功能,也为监管部门动态监测、精准执法提供了有力支撑,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三、强化案例警示,发挥震慑作用
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今年以来,已公开曝光2起典型案例。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剑阁县某防洪治理工程招标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县水利局对涉事企业及法人作出行政处罚,我局及时将该案例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信用中国(四川.广元)进行公示;此外,在剑阁县某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监理标段评标环节,评标专家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行为,县住建局对涉案评标专家作出各计负面行为2分的行政处理,并抄送至省发改委,相关处理结果予以公示,有效发挥了警示震慑效应。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深化招投标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持续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工作,为打造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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