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11-03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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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C类

梁建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成立剑阁县民营经济发展局的建议》(第4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之前您曾建议我县成立“剑阁县民营经济发展局”,我办也曾向您答复由于受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编制数量等原因影响,该建议无法实现,主要原因:一是我县已于2021年成立的剑阁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就是统筹协调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督促县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各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问题,该中心已包含了“民营经济局”的相关职能职责。

二是针对您“先将民营经济发展局设在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建议,我办咨询了县委编办,由于全国机构改革工作已结束,各类机构在一定时期内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同时我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而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属正科级公务员单位,根据机构编制的相关规定无法实现“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三是经综合考量行政效能提升、统筹协调力度等因素,我们认为将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设置于县政府办公室内,既有利于构建 “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 的民营经济服务工作体系,更有助于统筹协调改革、税务、市场监管、经信等部门之间的关系,可有效避免因部门职责不清等问题导致的相互推诿乃至有令不行现象。

感谢您对我县民营经济工作的关心,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严格按照职能职责,深化政策落地 “最后一公里” 攻坚,强化各部门督导考核,定期通报服务质效,推动形成 “主动问需、精准施策、闭环管理” 的服务生态,全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剑阁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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