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土地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我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我县行政辖区内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及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3.代表县人民政府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拟定的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指导、监督方案的具体实施。
4.承担耕地转用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查、实施和监管工作。
5.负责涉及全县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6.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583.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14万元,增长1055%。主要变动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58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5.5万元,占5.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28.13万元,占94.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58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5万元,占5.4%;项目支出6228.13万元,占9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583.6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014万元,增长1055%。主要变动原因是征地拆迁项目增多,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5.55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43万元,增长6.73%。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78.17万元,占78.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9万元,占10.43%;卫生健康支出12.43万元,占3.5%;住房保障支出27.81万元,占7.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5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支出决算为37.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43万元,完成预算100%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78.1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2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6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因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8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本年度无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28.1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8万元,比2023年度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县征收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征收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项目(普安工业园区等七个项目过渡费、巴蜀广场限价商品房政府补差款项目、剑门府大桥建设项目、广元监区沙溪坝矸砖厂资产补偿项目 、沙溪坝水厂拆迁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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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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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827670-普安工业园区等七个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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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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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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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下快通、普安工业园区、文峰家园、水厂片区二期拆迁农户安置过渡费发放。 |
已基本完成当年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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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对普安工业园区、广 下快通、文峰家园区、水厂片区等拆迁项目未安置拆迁人口过渡费发放。每人每月200元。保障拆迁户平稳安置过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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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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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额 |
197.60 |
193.88 |
193.88 |
100.00%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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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资金 |
197.60 |
193.88 |
193.88 |
10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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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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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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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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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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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个人数量 |
= |
362 |
人数 |
362 |
40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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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补助人群生活改善情况 |
= |
0 |
万元 |
0 |
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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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拆迁农户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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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补助标准 |
= |
200 |
元/月 |
200 |
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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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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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
已全面完成年度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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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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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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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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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51082324T000011519042-巴蜀广场项目限价商品房政府补差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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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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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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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蜀广场拆迁农户36套限价商品房政府应补差款。 |
已基本完成当年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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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对巴蜀广场建设项目拆迁农户安置房源政府补差部分的支付。以保障拆迁农户的切身利益。确保拆迁农户居住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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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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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额 |
840.68 |
840.68 |
840.68 |
100.00% |
10 |
10 |
|
||||||||||||
|
|
总额 |
89.45 |
19.84 |
19.84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89.45 |
19.84 |
19.84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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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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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补助覆盖率 |
≥ |
95 |
% |
95 |
40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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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被助人群生活改善情况 |
定性 |
优 |
|
优 |
30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被征地农民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征地成本 |
= |
894500 |
元 |
894500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已全面完成年度预算。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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