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
(2)负责全县组织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部署、组织实施和宏观管理。
(3)负责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制订或参与制订干部队伍管理的重要政策、规定、制度,并对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推介。组织研究制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及有关规定,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对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并向县委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离退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指导机构编制部门拟定副科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职数;协助上级做好援藏援疆干部选派工作;负责规划、部署、组织实施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协助管理垂直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全县干部信息、干部统计、党内统计、人事档案等工作的综合指导。
(6)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县委和上级有关部门反映重要情况,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查督办;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7)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制订全县干部教育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协调市管、县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乡镇和县直机关的干部教育工作。
(8)组织拟订全县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县人才工作政策及其配套措施,组织实施全县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工作重大专项计划,指导协调全县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人才考核管理。
(9)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制订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规定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党委(工委)和县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及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研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
(10)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组织和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指导全县党员电化教育。
(11)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做好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联络、管理和服务工作。
(12)负责全县组织人事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党的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全县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3)负责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结对帮扶工作及其责任人管理和考核。
(14)负责全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计划申报、考试录用、调配(调任)、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有关工作。
(15)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制度,指导、监督、协调各单位做好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16)承办县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个,全额事业单位3个,差额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社会保险基金核算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4560.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50.33万元,增加8.1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所致的经费增加。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560.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60.28万元,占100%.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456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7.95万元,占7.19%;项目支出22792.33万元,占9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560.28万元,支出总计24560.28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850.33万元,增加8.15%。增加原因为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60.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50.33万元,增加8.1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增加所致的经费增加。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60.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800万元,占31.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92.13万元,占54.12%;卫生健康支出56.61万元,占0.23%;农林水支出3285.02万元,占13.37%;住房保障支出126.52万元,占0.51%。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560.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76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36.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支出决算为57.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32.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47.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8.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86.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61.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4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支出决算为4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594.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4.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决算为144.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50.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支出决算为89.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26.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2.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7.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5.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86万元,下降9.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8.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86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2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5批次,980人次。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08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10.16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增加。
2024年度,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空调等货物。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基础养老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项目(项目名称)等3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对35个项目开展项目自评。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的是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的是单位其他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的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指的是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办案经费、调解仲裁能力建设等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的是日常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的是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的是离退休经费。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的是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指的是用于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升创业服务能力和向社会力量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补助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指的是用于落实相关职业培训政策方面的补助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指的是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指的是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指的是对符合条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给予的补贴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指的是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指的是为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给予的求职创业补贴,以及为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群体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给予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相关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指的是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的是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的是为城乡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的是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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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13931-基础养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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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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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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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参保人员缴费补贴按时足额兑现。 |
全年我县城居保参保人数301868人,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13419人,发放中央基础养老金16092.33万元,发放省级基础养老金4178.04万元,发放县级基础养老金1052.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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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4年,我县积极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积极宣传城居保,我县年满16周岁符合参保的参保率达到97%以上,及时划拨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做到应保尽保,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促进我县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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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2,469.75 |
2,500.02 |
2,500.02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469.75 |
2,500.02 |
2,500.02 |
10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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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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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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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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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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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领取待遇人数 |
≥ |
107000 |
人数 |
107000 |
30 |
30 |
|
|
|
质量指标 |
养老金足额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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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年满60周岁并符合待遇领取人员终身保障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领取待遇人员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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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自评总体得分100分,2024年实际领取待遇113419人,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待遇足额、按时发放率达到100%,人均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152.31元/人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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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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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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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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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936516-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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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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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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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退休人员年金做实 |
职业年金做实资金划拨到位2932万元,做实2023年退休人员465名,以及部分转移和死亡人员,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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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4年,我县积极落实参保职工在退休、调动、死亡时,财政全额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财政划拨资金做实,用于2023年12月底前退休人员和2023年调动和死亡人员的年金做实,维护参保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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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2,082.00 |
2931.25 |
2,931.25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82.00 |
2,932.00 |
2,931.25 |
99.97%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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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做实人数 |
≥ |
200 |
人/年 |
200 |
30 |
30 |
|
|
|
质量指标 |
补贴标准 |
≥ |
55000 |
元/人年 |
55000 |
30 |
3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对象 |
≥ |
98 |
% |
98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6 |
% |
96 |
10 |
6 |
|
|
|
合计 |
100 |
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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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评价总体得分96分,参保人员做实按时足额兑现,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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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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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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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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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321T000000047453-就业创业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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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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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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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2200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数130人,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3000人,享受职业培训鉴定补贴人数2100人,享受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人数1800人,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130人,享受创业补贴人数300人 |
2024年,所有年初既定指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县享受社会保险补贴464人、公益性岗位补贴2595人、就业见习补贴199人、职业技能培训3155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282人、创业补贴84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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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我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全年执行数4049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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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1,131.00 |
1,131.00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131.00 |
1,131.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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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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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 |
≥ |
2200 |
人数 |
2200 |
10 |
10 |
|
|
|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 |
≥ |
3000 |
人数 |
3000 |
10 |
10 |
|
|||
|
享受职业培训生活费补贴人数 |
≥ |
1800 |
人数 |
1800 |
10 |
10 |
|
|||
|
享受职业培训鉴定补贴人数 |
≥ |
2100 |
人数 |
210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就业 |
定性 |
优 |
|
优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享受补贴满意度 |
≥ |
97 |
% |
98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根据预算下达金额 |
= |
1431 |
万元 |
4049 |
20 |
20 |
|
|
|
合计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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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
2024年,绩效自评工作采用责任股室自评、分管领导及财务围绕年度绩效目标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资金的专款专用、拨付执行的及时性、社会效益进行了全面综合的整体评估,自评工作准确实际,达到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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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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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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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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