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是剑阁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政府职能。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 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 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等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5. 负责辖区内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健康、社会保障、残疾人事业等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
6. 负责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指导监督工作。
7. 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8. 承办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66.8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减少670.35万元,下降24.49%。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066.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6.8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6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7.93万元,占71.51%;项目支出588.87万元,占28.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66.8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70.35万元,下降24.49%,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6.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6.35万元,下降22.97%。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6.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8万元,占27.38%;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8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44万元,占7.42%;卫生健康支出47.02万元,占2.28%;城乡社区支出21.91万元,占1.06%;农村水支出1172.83万元,占56.75%;住房保障支出103.72万元,占5.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5万元,占0.0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66.8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4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38.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5.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28.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支出决算为2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3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 支出决算为32.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支出决算为508.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0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 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7.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05.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8.06万元、津贴补贴144.17万元、奖金313.39万元、绩效工资150.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8.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55万元、住房公积金103.72万元、抚恤金15.15万元、生活补助22万元。
公用经费172.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30万元、差旅费30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0.37万元、福利费21.61万元、其他交通费24.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减少0.8万元,下降1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8万元,下降10%。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2万元,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90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7.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受上级检查及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7.2万元。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08万元,比2023年度减少6.43万元,下降2.77%。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集镇垃圾收集及转运工作。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社会治理项目(项目名称)等45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化解隐性债务资金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我镇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围绕县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蓝图,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化解隐性债务资金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化解了隐性债务,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指保障人大日常办公和综合性业务的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支出(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支出(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 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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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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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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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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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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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
资金总额 |
财政拨款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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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6.80 |
2,066.80 |
0.0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目标1:保障公兴镇在职人员84人、遗属人员工资补助正常按时发放、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正常缴费及全镇办公正常运转需求。目标2:保障全镇18个行政村、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正常发放及村级组织正常办公运行。 目标3:主要解决全镇18个行政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包括全乡的各项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保障为全乡群众办实事确保全乡和谐稳定及全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标4:保障广播通畅,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并发放相关资料,人大会议正常开展,人大代表视察考察,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对义务兵家庭的生活补助,确保城乡环境清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对退休老干部进行座谈慰问,党员支部活动,慰问贫困党员,党建宣传,保障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保障政府食堂正常运转,汛期道路垮塌维修,以及安全警示标牌制作,安全维稳宣传等,对公益设施设备管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转,保障遗属人员基本生活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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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任务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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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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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工作日常运转 |
保障公兴镇在职人员92人工资补助正常按时发放、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正常缴费及全镇办公正常运转需求。 |
||||||||||
|
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
保障全镇18个行政村、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正常发放及村级组织正常办公运行。 |
||||||||||
|
村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 |
主要解决全镇18个行政村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包括全乡的各项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保障为全乡群众办实事确保全镇和谐稳定及全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
|
全镇人居环境改善和正常项目运行 |
保障广播畅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并发放相关资料,人大会议正常开展,人大代表视察考察,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对义务兵家庭的生活补助,确保城乡环境清洁,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对退休老干部进行座谈慰问,党员支部活动,慰问贫困党员,党建宣传,保障党员学习教育培训,保障政府食堂正常运转,汛期道路垮塌维修,以及安全警示标牌制作,安全维稳宣传等,对公益设施设备管护管理,确保正常运转,保障遗属人员基本生活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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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村社干部报酬支付率 |
≥ |
98 |
% |
10 |
98 |
||||
|
在职人员工资及保险保障率 |
≥ |
98 |
% |
10 |
98 |
||||||
|
质量指标 |
全镇日常运转保障 |
≥ |
95 |
% |
10 |
95 |
|||||
|
项目实施完工和质量 |
≥ |
95 |
% |
5 |
95 |
||||||
|
时效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 |
98 |
% |
10 |
98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政府正常运转和辖区安全稳定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10 |
优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辖区内人居环境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10 |
优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实施效果可持续影响 |
≥ |
1 |
年 |
5 |
1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5 |
% |
10 |
9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预算总支出 |
= |
2066.8 |
万元 |
20 |
2066.8 |
||||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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