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主要职能
1.牵头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中央军委关于军民融合及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中的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重点工作。
2.牵头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重大政策、重大问题、重大产业布局,研究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军民融合体制改革建议。
4.负责汇总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推进军地军民需求对接,协调推进军民一体化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项目、专项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军民融合新兴领域发展。
5.负责推进军工单位与民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工作。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和科技创新资源共享。
6.负责对上级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部署、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实施、政策举措落地和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7.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政治建设,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我办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十二届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第八届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强军思想及军民融合发展系列重要论述3次,集中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2次,开展国防主题教育1次,双拥慰问活动2次,让干部深刻感悟思想伟力,坚持居安思危、勇担使命,筑牢爱国强军思想,增强国防动员备战意识,全力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实绩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组织领导,紧抓重点项目推进。今年是专项工程收官之年,我办围绕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专项工程2024年工作要点,紧盯任务时限,坚持专班引领,高效运行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项目总体进度良好。一是圆满完成拆迁任务。专项工程拆迁属全县单体量最大的征拆项目,在我办牵头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下,拆迁任务总数463户已完成协议签订463户,倒房460户,剩余3户因家中有重病人员暂缓倒房,已基本实现在省委要求时间节点前完成全部拆迁任务,该项工作受到中物院及市委军民融合办的肯定。二是征地工作及社保办理成效明显。经我办与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多次沟通,中物院1600亩需求土地目前已成功办理林地批复延期、土地报征资料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审核签字,待厅务会审议通过后转报至自然资源部审核后即可办理用地批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正按“容缺后补”模式加紧办理中,做到应保尽保、应办快办。三是安置点及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良好。专项工程安置小区主体已完工,小区附属绿化、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基本完成,正开展外接电、水表、气表安装工作,完成总工程量约95%,配套道路、桥梁、河堤、污水处理厂正有序作业中,整体进度良好,预计能在时间节点前完成任务。四是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园已基本完成。目前100亩蜂糖李、693.04亩猕猴桃、160亩麦冬栽植工作及园区配套建设已全面完成,并完成了验收工作;配套服务中心主体已完工,分选中心、冷冻库正在开展主体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60%,预计能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五是项目资金争取有力。截至目前我办已争取专项工程到位资金89533万元,按国家批复资金到位率达99.83%,其中年内已争取到项目资金1380万元,剩余资金正积极争取中。
3.加大沟通对接,积极谋划向上争取。一是顺利取得专项工程初设批复。积极对接中咨公司、中物院、国防科工局等部门完成专项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赴北京、成都、绵阳与中咨公司专家组反复讨论意见3次,最终顺利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防科工局三部委的联合批复,批复资金、建设内容与我县上报初步设计基本一致,为专项工程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二是顺利办理专项工程重要手续。积极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上级部门对接,争取到项目部分手续成功办理或审批,如专项工程涉水项目需办理的国家水产种质资源论证报告已通过省农业农村厅专家组评审,专项工程长期使用林地批文已成功办理延期等,保障了项目顺利推进。三是争取院地经济合作成效明显。积极协调四所与我县金鑫燃气公司签订了天然气长期供气协议,协调一、三、四所与我县水发集团签订了长期供水协议,协调三所与我县康绿公司达成相关合作协议,实现院地经济合作互利共赢,助力我县经济发展。
4.深化院地协作,强化周边安全管控。一是与所区周边乡镇共同制定了《周边环境安全保密管控工作方案》,与中物院、在剑各所等单位签订了长期联防联控共建协议,建立院地联防“五联”机制,抽调专人联合办公,召开联席会议4次,统筹安排部署周边安全管控重点工作。二是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精干力量,严格落实所区周边反间防谍、森林防火、防汛、应急处突、信访维稳、后勤服务等工作制度。村(社区)建立健全巡逻员巡视机制,加大对所区周边环境的监测巡逻力度,同时积极协调争取所区给予相关村(社区)每年5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保障所区周边工作开展。三是我办不定期对所区周边涉及乡镇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所区5公里范围内安全管控工作、巡逻工作、反间防谍、保密安全等,年内组织所区周边乡镇召开周边安全管控排查工作会议8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5项。
5.优化服务保障,助推院所在剑发展。一是协调县交通局、开封镇解决一所围墙边界群众窥探风险问题,争取到相关资金,在一所边界围墙封闭后为群众修建一条便行道路,便于有效管理群众出行,减少边界窥探风险,目前该道路已进入方案编制阶段。二是协调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武连镇,为四所某涉密项目安排了一处堆积土石方空地,预计能堆积土石方50万m3,为四所该项目的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中物院某涉密项目存在无用地手续提前进场施工而被执法的问题,我办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与省自然资源厅多次沟通协商,说明该项目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取得省自然资源厅的理解,已免予相关处罚,为项目推进提供了有力帮助。
6.加强保密工作,筑牢基层人民防线。一是联合县委国安办、县公安局等部门,邀请中物院院所专家在中物院所区周边乡镇开展专题讲座3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1次,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流动车宣传、面对面提醒等方式对辖区周边群众开展周边环境安全保密管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增强民众防奸防谍意识。二是把保密规章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全年组织干部学习保密相关知识5次,观看保密技术防范常识和警示案例2次,严格管理涉密载体,落实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保密风险防控措施,切实让每名干部熟悉掌握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安全工作。三是根据省委军民融合办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只干不说的原则,对涉及敏感词汇已协同网信办对信息进行清理,并对全县范围内军民融合信息进行清理整顿。全年未发生重大泄密事件、未发生密码设备丢失事件、未发生视频会议相关设备丢失事件。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度收、支总计9468.64万元。与2023年21928.3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2359.66万元,减少56.8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入、支出安排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88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0.74万元,占22.7%;其他收入3000万元,占77.3%。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99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8万元,占2.71%;项目支出5836.74万元,占97.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99.32万元。与2023年度880.74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81.42万元,下降20.5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38%。与2023年度880.74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96.25万元,下降79.0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90万元,占81.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4万元,占8.76%;卫生健康支出5.34万元,占2.89%;住房保障支出12.11万元,占6.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4.49,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7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7.76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1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和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2.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56万元、津贴补贴14.69万元、奖金39.20万元、绩效工资16.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6万元、住房公积金12.11万元等。
公用经费40.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39万元、印刷费4.00万元、咨询费1.50、水费0.30万元、电费0.92万元、差旅费8.67万元、公务接待费2.74万元、劳务费0.48万元、工会经费1.21万元、福利费2.52万元、其他交通费4.16万元等。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3.04万元减少0.306万元,下降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压减“三公”经费政策,过好“紧日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减少0.30万元,下降9.87%。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压减“三公”经费政策,过好“紧日子”。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25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中咨公司来剑评审专项工程初设,省委融办、市委融办、中物院检查调研工作,请示汇报工作等服务保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支出决算与2023年度持平。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8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4年度,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8万元,比2023年度16.07万元增加2.91万元,增长18.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重点项目推进资金、剑阁县JMRH集中发展区(开封)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成本资金等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绩效自评综述: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单位正常运行,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军民融合发展、军地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稳步发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专项工程项目资金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
2024年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委军民融合办)于2019年3月根据《剑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剑委〔2019〕22号)成立,为中共剑阁县委的派出机构,正科级;财务预算一级单位,单位执行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财政全额拨款。我办下设综合股、军民融合发展股、军地交流合作股,同时下设县协同创新服务中心。县委军民融合办行政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职数3名;县协同创新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为县委军民融合办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我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中央军委关于军民融合及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主要职能是:
(1)指导协调和牵头组织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中的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重点工作。
(2)牵头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
(3)组织开展军民融合发展重大政策、重大问题、重大产业布局,研究并提出建议;研究提出推进军民融合体制改革建议。
(4)负责汇总全县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推进军地军民需求对接,协调推进军民一体化体系和能力建设。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项目、专项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军民融合新兴领域发展。
(5)负责推进军工单位与民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相关工作。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化和科技创新资源共享。
(6)负责对上级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部署、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实施、政策举措落地和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7)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截至2024年末,县委军民融合办行政编制6名,实有人数6人;县协同创新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数5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6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9.32万元,占20.16%;其他收入2770万元,占79.84%。
(二)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99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58万元,占2.71%;项目支出5836.74万元,占97.29%。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县委军民融合办2024年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根据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总体绩效”涉及二、三级指标进行逐项绩效分析并评分,依次包括履职效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情况,总体得分97分。
1.履职效能。
⑴突出政治建设,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我办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十二届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第八届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强军思想及军民融合发展系列重要论述3次,集中学习总体国家安全观2次,开展国防主题教育1次,双拥慰问活动2次,让干部深刻感悟思想伟力,坚持居安思危、勇担使命,筑牢爱国强军思想,增强国防动员备战意识,全力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以实绩实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⑵加强组织领导,紧抓重点项目推进。今年是专项工程收官之年,我办围绕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专项工程2024年工作要点,紧盯任务时限,坚持专班引领,高效运行工作机制,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截至目前项目总体进度良好。一是圆满完成拆迁任务。专项工程拆迁属全县单体量最大的征拆项目,在我办牵头协调、各部门积极配合下,拆迁任务总数463户已完成协议签订463户,倒房460户,剩余3户因家中有重病人员暂缓倒房,已基本实现在省委要求时间节点前完成全部拆迁任务,该项工作受到中物院及市委军民融合办的肯定。二是征地工作及社保办理成效明显。经我办与省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多次沟通,中物院1600亩需求土地目前已成功办理林地批复延期、土地报征资料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审核签字,待厅务会审议通过后转报至自然资源部审核后即可办理用地批文。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正按“容缺后补”模式加紧办理中,做到应保尽保、应办快办。三是安置点及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良好。专项工程安置小区主体已完工,小区附属绿化、公共区域装饰装修基本完成,正开展外接电、水表、气表安装工作,完成总工程量约95%,配套道路、桥梁、河堤、污水处理厂正有序作业中,整体进度良好,预计能在时间节点前完成任务。四是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园已基本完成。目前100亩蜂糖李、693.04亩猕猴桃、160亩麦冬栽植工作及园区配套建设已全面完成,并完成了验收工作;配套服务中心主体已完工,分选中心、冷冻库正在开展主体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60%,预计能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五是项目资金争取有力。截至目前我办已争取专项工程到位资金89533万元,按国家批复资金到位率达99.83%,其中年内已争取到项目资金1380万元,剩余资金正积极争取中。
⑶加大沟通对接,积极谋划向上争取。一是顺利取得专项工程初设批复。积极对接中咨公司、中物院、国防科工局等部门完成专项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赴北京、成都、绵阳与中咨公司专家组反复讨论意见3次,最终顺利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防科工局三部委的联合批复,批复资金、建设内容与我县上报初步设计基本一致,为专项工程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二是顺利办理专项工程重要手续。积极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等上级部门对接,争取到项目部分手续成功办理或审批,如专项工程涉水项目需办理的国家水产种质资源论证报告已通过省农业农村厅专家组评审,专项工程长期使用林地批文已成功办理延期等,保障了项目顺利推进。三是争取院地经济合作成效明显。积极协调四所与我县金鑫燃气公司签订了天然气长期供气协议,协调一、三、四所与我县水发集团签订了长期供水协议,协调三所与我县康绿公司达成相关合作协议,实现院地经济合作互利共赢,助力我县经济发展。
⑷深化院地协作,强化周边安全管控。一是与所区周边乡镇共同制定了《周边环境安全保密管控工作方案》,与中物院、在剑各所等单位签订了长期联防联控共建协议,建立院地联防“五联”机制,抽调专人联合办公,召开联席会议4次,统筹安排部署周边安全管控重点工作。二是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精干力量,严格落实所区周边反间防谍、森林防火、防汛、应急处突、信访维稳、后勤服务等工作制度。村(社区)建立健全巡逻员巡视机制,加大对所区周边环境的监测巡逻力度,同时积极协调争取所区给予相关村(社区)每年5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保障所区周边工作开展。三是我办不定期对所区周边涉及乡镇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所区5公里范围内安全管控工作、巡逻工作、反间防谍、保密安全等,年内组织所区周边乡镇召开周边安全管控排查工作会议8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5项。
⑸优化服务保障,助推院所在剑发展。一是协调县交通局、开封镇解决一所围墙边界群众窥探风险问题,争取到相关资金,在一所边界围墙封闭后为群众修建一条便行道路,便于有效管理群众出行,减少边界窥探风险,目前该道路已进入方案编制阶段。二是协调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武连镇,为四所某涉密项目安排了一处堆积土石方空地,预计能堆积土石方50万m3,为四所该项目的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中物院某涉密项目存在无用地手续提前进场施工而被执法的问题,我办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与省自然资源厅多次沟通协商,说明该项目的特殊性和紧迫性,取得省自然资源厅的理解,已免予相关处罚,为项目推进提供了有力帮助。
⑹加强保密工作,筑牢基层人民防线。一是联合县委国安办、县公安局等部门,邀请中物院院所专家在中物院所区周边乡镇开展专题讲座3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1次,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流动车宣传、面对面提醒等方式对辖区周边群众开展周边环境安全保密管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增强民众防奸防谍意识。二是把保密规章纳入理论学习计划,全年组织干部学习保密相关知识5次,观看保密技术防范常识和警示案例2次,严格管理涉密载体,落实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保密风险防控措施,切实让每名干部熟悉掌握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安全工作。三是根据省委军民融合办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只干不说的原则,对涉及敏感词汇已协同网信办对信息进行清理,并对全县范围内军民融合信息进行清理整顿。全年未发生重大泄密事件、未发生密码设备丢失事件、未发生视频会议相关设备丢失事件。
2.预算管理。
⑴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2024年我办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及社保及时、足额缴纳,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⑵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2024年我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3.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明确一般性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报账审核。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每项资产建立了资产卡片,实行动态管理,完成资产清查工作。报废、毁损、处理、拍卖固定资产,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根据县财政局的批复,及时进行账务调整。
5.采购管理。
全年按照年初采购预算和工作实际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管理规定,坚决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常年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536.74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该类项目总数2个,涉及预算总金额60.5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在决策程序方面,部门预算项目设立均按照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在目标设置方面,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相匹配,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在项目入库方面,部门预算项目均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在执行同向方面,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在项目调整方面,部门预算项目采取了对应调整措施。在执行结果方面,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预算完成率100%。
3.目标实现。在目标完成方面,完成绩效目标数量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2个÷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2个×100%=100%。在目标偏离方面,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均在10%以内。在实现效果方面,完成绩效目标效益指标的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数量2个÷部门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总数2个×100%=100%。
(三)绩效结果应用情况。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改进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自评公开方面,及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汇总并报送,将部门整体绩效预算、决算情况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运用到整体运行管理中,对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完善,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水平。在问题整改方面,针对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逗硬整改,持续巩固整改成果,确保绩效管理整改到位。在应用反馈方面,自评报告内容详实、规范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工作,按时按质向县财政局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评分为97分。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单位正常运行,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军民融合发展、军地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稳步发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逐步推进,我办已逐步树立了绩效理念,对预算计算评价工作的态度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实施”,但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单位绩效重视程度不高,相关职责股室协同配合不够,往往只能由财务部门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非常有限,内容粗浅。
(三)改进建议。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二是对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的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表: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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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949288-重点项目推进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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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为顺利推进专项工程,保障国家重点单位周边环境安全。 |
一是圆满完成拆迁任务。拆迁任务总数463户已完成协议签订463户,倒房460户,剩余3户因家中有重病人员暂缓倒房。二是征地工作及社保办理成效明显。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正按“容缺后补”模式加紧办理中,做到应保尽保、应办快办。三是安置点及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良好。安置小区主体已完工,小区配套附属工程正有序作业中。四是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园已基本完成。目前100亩蜂糖李、693.04亩猕猴桃、160亩麦冬栽植工作及园区配套建设已全面完成,并完成了验收工作;配套服务中心主体已完工,分选中心、冷冻库正在开展主体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60%。五是项目资金争取有力。截至目前我办已争取专项工程到位资金89533万元,占国家批复资金率达99.83%。六是深化院地协作,强化周边安全管控。与所区周边乡镇共同制定了《周边环境安全保密管控工作方案》,与中物院、在剑各所等单位签订了长期联防联控共建协议,建立院地联防“五联”机制召开联席会议4次,统筹安排部署周边安全管控重点工作。同时积极协调争取所区给予相关村(社区)每年5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保障所区周边工作开展。年内组织所区周边乡镇召开周边安全管控排查工作会议8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5项。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此项目包含乡村振兴工作经费、中物院1、3、4所周边环境保密管理费、“PSC2”、“DAF-3”等院所项目日常运行经费、专项工程日常工作经费、JMRH企业培育工作经费等。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21.91 |
21.91 |
21.91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1.91 |
21.91 |
21.91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工作推动质量 |
定性 |
良 |
年 |
良 |
50 |
5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国家重点单位周边环境安全 |
定性 |
高 |
年 |
高 |
30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定性 |
高 |
年 |
95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一是圆满完成拆迁任务。拆迁任务总数463户已完成协议签订463户,倒房460户,剩余3户因家中有重病人员暂缓倒房。二是征地工作及社保办理成效明显。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正按“容缺后补”模式加紧办理中,做到应保尽保、应办快办。三是安置点及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良好。安置小区主体已完工,小区配套附属工程正有序作业中。四是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园已基本完成。目前100亩蜂糖李、693.04亩猕猴桃、160亩麦冬栽植工作及园区配套建设已全面完成,并完成了验收工作;配套服务中心主体已完工,分选中心、冷冻库正在开展主体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60%。五是项目资金争取有力。截至目前我办已争取专项工程到位资金89533万元,占国家批复资金率达99.83%。六是深化院地协作,强化周边安全管控。与所区周边乡镇共同制定了《周边环境安全保密管控工作方案》,与中物院、在剑各所等单位签订了长期联防联控共建协议,建立院地联防“五联”机制召开联席会议4次,统筹安排部署周边安全管控重点工作。同时积极协调争取所区给予相关村(社区)每年5万元的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保障所区周边工作开展。年内组织所区周边乡镇召开周边安全管控排查工作会议8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5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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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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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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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晏若愚 |
财务负责人:赵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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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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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51082324T000011748670-剑阁县JMRH集中发展区(开封)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成本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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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
实施单位 (盖章) |
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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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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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剑阁县开封镇龙桥村13497.74㎡(20.24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成本费用。 |
已足额支付完毕,顺利办理不动产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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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支付剑阁县开封镇龙桥村13497.74㎡(20.24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成本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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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514.83 |
514.83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514.83 |
514.83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付剑阁县开封镇龙桥村13497.74㎡(20.24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成本费用514.83万元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
时效指标 |
2024年支付完毕 |
定性 |
优良中差 |
|
优 |
20 |
2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建成后,开封碗泉园、马灯园区工业及马灯新老场镇生活污水得到统一收集、处理 |
定性 |
优良中差 |
|
优 |
20 |
2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支付剑阁县开封镇龙桥村13497.74㎡(20.24亩)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成本费用514.83万元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5% |
20 |
2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已足额支付完毕,顺利办理不动产权证。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李红晏 |
财务负责人:赵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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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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