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措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和省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
5.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7.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镇燃气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工作,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8.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9.组织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10.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11.承担贯彻执行县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的责任。
12.制定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行业人才培养、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协会、学会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定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13.管理城乡规划建设住房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开拓县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组织协调住房和建设企业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专题研究并制定《县住建局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2次,党组会部署党建工作4次。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民主集中制及“三会一课”制度,在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前开展集中谈话4次,签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从思想源头筑牢党员干部防腐防线。统筹用好中心组研讨学、支部集体学、党员干部自主学等方式,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切实把“四下基层”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坚持“迈开步子、俯下身子、撸起袖子”,以真抓实干的行动作风深入基层,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化解12345市长热线信访事项2468件,受理并回复各级领导信箱信访件57件,让群众的“呼声”变“掌声”,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向实里行。
(二)主要经济指标平稳回升。深入开展“建筑强企”培育行动,培育规上建筑企业5家,目标完成率167%,剑阁建工建材公司跻身一级,实现零的突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申报28.5亿元、全年增速15.6%。推荐100万元以下项目394个,完成投资1.84亿元。千方百计实现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持续推送房企“白名单”,建成天立学府华庭、天赐玺悦滨江等一批高品质楼盘,实现“交房即交证”,保交房目标达成率100%。加快推进巴蜀广场、剑门君悦等高品质楼盘建设。商品房销售面积5.8万平方米,前三季度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同比增幅5.7%。化解问题楼盘26个,结案率83.87%。。
(三)重点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坚持“拼经济关键拼项目”的理念,围绕“一江两岸六大组团”改造提升,谋划包装城市更新项目54个,确保常态储备城建项目50亿元以上,完成固定投资3.47亿元,向上争取资金2.08亿元。宝龙大桥建成通车,京昆高速剑门关出入口改造及桥梁加宽完工投入使用,县城6处内涝得到综合整治,剑门大道实现海绵化改造,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完成提标升级改造,新老县城燃气管网改造及雨污分流项目加快推进。东滨大道、北温泉段1.8公里健康休闲步道完工投入使用,剑溪河、马家沟等“口袋公园”建成开园,完成城市夜景亮化打造,普安历史文化街区项目加速推进。
(四)城市功能品质量质提升。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开展城市体检和地下综合管网普查,抢抓省建院托底帮扶我县政策优势,编制《剑阁县城市地下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以“一江两岸”为主线,加大道路、雨污管网、防洪排涝等设施改造,新增休闲健康步道2.4公里,配套“口袋公园”5个,完成窨井盖普查9000余处,修补破损道路3000余平方米,改造城市通信、雨污、电力等管线9.7公里,升级改造城市照明系统121盏、交通信号灯10组,修复市政消火栓21处,增补城区雨污井防坠网,城市安全生命线持续增强。
(五)城乡环境持续焕发风采。坚持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发展,完成全县城镇国土空间规划修编、“三区三线”划定,有序推进“十五五”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规划工作,明确各项工作职责,排期工期,挂图作战,确定 “一张图”和“一张表”。坚守“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的底线要求,把住房安全保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任务,持续加强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管,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清零行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95户,开工率100%,竣工率100%,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销号率77%。加强普安镇省级百强中心镇建设,支持白龙镇争创省级百强中心镇,推动元山镇、鹤龄镇、武连镇等特色乡镇发展。加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及传统村落修缮、保护力度,普安镇历史街区保护利用项目稳步推进,普安镇南街20号唐家院子等4处建筑确定为历史建筑。
(六)民生实事项目加力提速。改造老旧小区12个,增设既有住宅电梯25部,惠及群众住户2000余户。投资6909万元,续建教师保障性租赁住房564套。投资2亿元,实施大仓坝及高铁新区棚户区改造,续建住宅423余套。稳步推进田家社区及修城社区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改造城市燃气管道176公里,5871户。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惠民工程,改造用户148户。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9座,有序推进剑阁县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污分流改造建设项目及剑门关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升级及配套管网建设,新铺设管网26km,剑阁县普安镇老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项目、县城供水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七)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落实在建工地质量监管。聚焦“六个方面”,常态化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经营性自建房燃气安全9704栋,发现安全隐患398处。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发现隐患55处,已整改54处。坚持疏堵结合,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扎实开展物业小区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对整改不力物业企业实行信用扣分,约谈物业公司7家。加快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修建充电棚75个,配备消防灭火器150个。按照“应查尽查”原则,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18万余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9559栋,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26栋,存在安全隐患的一般自建房3492栋,已全部整治或管控销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压推进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常态化巡查抽查100余次,发现安全隐患246处,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2份,信用平台扣分处理6人,移交处罚施工单位2家,做到了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全覆盖,实现了住建领域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八)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提升企业审批服务质效。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一窗进出、全程在线、并联审批”,组建水电气信联合报装窗口办件337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46件,工程建设项目验收7个,存量房备案482户,办结率达到100%,且平均办理时间缩短10个工作日,尤其是施工许可办理28项申报材料精简至14项,并实行容缺受理机制,使企业能够在部分材料暂缺的情况下先行办理,提高了项目开工率。二是持续提升城建档案管理能力。及时掌握城建档案接收动态,加大对市政工程及建筑工程等城市重点工程档案、房屋交易档案和其他局重点科室档案的接收力度,做好档案的规范化整理工作、标准化服务工作,今年完成工程项目档案验收15个,工程档案、老旧小区、既有电梯增设等项目进馆750余卷,并完成新进城建档案数字化率100%。三是提升物业服务专业水平。深入推进物业领域“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整治,成立物业企业党委,积极构建建立“社区党组织+职能部门+小区党支部+党员网格员”新型物业管理模式,持续强化物业服务日常监督检查,对物业企业实行信用信息扣分,约谈整改不力物业企业3家。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扩面提质增效。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属于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7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6个。
纳入2024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剑阁县城市供排水管理中心
3.剑阁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4.剑阁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5.剑阁县燃气和建筑消防事务中心
6.剑阁县住宅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中心
7.剑阁县城乡建设档案室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4,007.2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149.08万元,上升42.09%。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合计14,007.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91.92万元,占42.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15.31万元,占57.9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合计14,00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90万元,占5.45%;项目支出13,243.33元,占94.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4,007.2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49.08万元,下降79.5%。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多。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1.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2.06%。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35.54万元,上升304.5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1.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53万元,占1.18%;卫生健康支出23.65万元,占0.4%;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占3.39%,城乡社区支出5,039.13万元,占85.53%;住房保障支出559.60万元,占9.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5,891.9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891.9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7.83万元,支出决算为7.8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15.82万元,支出决算为15.8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全年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297.79万元,支出决算为297.7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全年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机关服务(项):全年预算为321.32万元,支出决算为321.3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6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2.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全年预算为14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全年预算为2,793.02万元,支出决算为2,793.0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全年预算为508.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8.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51.60万元,支出决算为51.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4.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9.00万元、津贴补贴42.45万元、奖金149.72万元、绩效工资82.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8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0万元、住房公积金51.6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9.00万元、生活补助5.40万元。
公用经费69.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42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24万元、差旅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5.76万元、工会经费5.16万元、福利费10.75万元、其他交通费10.38万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严控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3年度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23年度无变化。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3年度增加0.69万元,增长13.61%。主要原因是2024年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7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653人次,共计支出5.7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县外单位、企业来剑考察、调研、指导检查工作、学习交流,招商引资对接等。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115.3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71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3.96万元,增长6.0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万元。主要用于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完成剑阁县21处历史建筑的测绘建档工作,形成电子数据保存,以便后期按照原风格风貌进行修缮处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百强中心镇项目、城镇雨污分流项目等4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农村危房改造、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百强中心镇项目、城镇雨污分流项目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六类对象住房保障问题,通过乡镇的实施,财务主管部门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效监督管理,项目按质按量地完成了既定目标;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绩效自评综述:一是数量指标完成情况:2023、2024年度共完成既有住宅电梯增设34部。二是质量指标完成情况:验收合格率100%。三是时效指标完成情况:2024年12月前已全面完成。四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受益人员满意度100%。五是资金结余完成情况:无资金结余。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四、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指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指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订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小城镇路、气、水、电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指各类建筑工程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及规范的制定与修改、建筑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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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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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6211746-剑阁县燃气、消防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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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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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确保全县城镇天然气安全 |
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工,专项资金合理使用。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确保全县城镇天然气安全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5.00 |
5.00 |
5.00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 |
5.00 |
5.00 |
100.00% |
10 |
10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2024年底 |
= |
2024 |
年 |
2024 |
40 |
4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全县城镇天然气安全 |
定性 |
合格 |
|
合格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率 |
≥ |
98 |
% |
98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确保全县城镇天然气安全 |
= |
5 |
万 |
5 |
20 |
2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工,专项资金合理使用,发挥效益。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符合相关规定,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敬明洋 |
财务负责人:张彬 |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8889435-2023年站前广场回购款PPP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2023年西成客专剑门关站前广场PPP项目,2024西成客专剑门关站前广场PPP项目资金3000万元 |
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工,专项资金合理使用。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3年西成客专剑门关站前广场PPP项目,2024西成客专剑门关站前广场PPP项目资金3000万元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3,000.00 |
2,699.47 |
2,699.47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000.00 |
2,699.47 |
2,699.47 |
100.00% |
10 |
10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3年站前广场回购款PPP |
= |
1 |
个(套) |
1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 |
定性 |
达到预期目标 |
|
达到预期目标 |
20 |
2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加旅游收入 |
定性 |
达到预期目标 |
|
达到预期目标 |
10 |
10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2023年站前广场回购款PPP |
定性 |
满意 |
|
满意 |
10 |
10 |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成果使用年限 |
定性 |
长期使用 |
|
长期使用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2023年站前广场回购款PPP |
= |
3000 |
万元 |
2,699.47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工,专项资金合理使用,发挥效益。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符合相关规定,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敬明洋 |
财务负责人:张彬 |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8900984-问题楼盘处置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处置全县问题楼盘,确保社会稳定。 |
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工,专项资金合理使用。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处置全县问题楼盘,确保社会稳定。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10.00 |
4.42 |
4.42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 |
4.42 |
4.42 |
100.00% |
10 |
10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2024 |
年 |
2024 |
40 |
4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确保社会稳定率 |
≥ |
95 |
% |
95 |
40 |
4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购房户满意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工,专项资金合理使用,发挥效益。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符合相关规定,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敬明洋 |
财务负责人:张彬 |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8901003-春节氛围营造经费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打造优美城市,提升城市品位,营造春节氛围 |
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工,专项资金合理使用。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打造优美城市,提升城市品位,营造春节氛围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00 |
20.00 |
20.00 |
100.00% |
10 |
10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营造春节氛围 |
≥ |
95 |
% |
95 |
20 |
20 |
|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春节氛围营造率 |
≥ |
95 |
% |
95 |
20 |
2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城市品位率 |
≥ |
95 |
% |
95 |
40 |
4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工,专项资金合理使用,发挥效益。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符合相关规定,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敬明洋 |
财务负责人:张彬 |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
||||||||||
|
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9798854-剑门关景区提质扩容发展建设项目 |
|||||||||
|
主管部门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 |
实施单位(盖章)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
新建游客中心6万平方米;改造提升剑门关景区道路5公里;新建智慧停车场5座,停车位1800个;新建旅游公厕5座。 |
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工,专项资金合理使用。 |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新建游客中心6万平方米;改造提升剑门关景区道路5公里;新建智慧停车场5座,停车位1800个;新建旅游公厕5座。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2,300.00 |
2,300.00 |
100.00% |
10 |
10 |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300.00 |
2,300.00 |
100.00% |
10 |
10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游客中心6万平方米 |
≥ |
60000 |
平方米 |
60000 |
10 |
10 |
|
|
|
新建智慧停车场5座 |
≥ |
5 |
座 |
5 |
10 |
10 |
|
|||
|
改造提升剑门关景区道路5公里 |
≥ |
5 |
公里 |
5 |
10 |
10 |
|
|||
|
新建停车位1800个 |
≥ |
1800 |
个 |
1800 |
10 |
10 |
|
|||
|
新建旅游公厕5座 |
≥ |
5 |
座 |
5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升景区品质,增加地方经济收入 |
定性 |
合格 |
|
合格 |
30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出行方便,景区体验感满意 |
定性 |
合格 |
|
合格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工,专项资金合理使用,发挥效益。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符合相关规定,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
|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
|
项目负责人:敬明洋 |
财务负责人:张彬 |
|||||||||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