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部署,全县29个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经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28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经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普安镇、公兴镇、江口镇等17个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予以公布。
中共剑阁县委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