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编办《关于调整经信等5个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剑编办函〔2025〕2号)要求,现就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结果公示如下:
一、新增对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销售不符合强制 性标准的商品的;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行 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5项。
二、变更“对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或 者报送年度报告的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7项。
三、取消“对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 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行 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2项。
四、删除“对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 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 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行政权力事项1项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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