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有关规定和县委编办《关于调整经信等5个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剑编办函〔2025〕2号)要求,现将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公示如下:
一、新增“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按相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等行政权力事项2项。
二、变更“对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经责令限期履行优待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19项。
三、取消“在乡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等行政权力事项2项。
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7月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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