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6    浏览量:次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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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剑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的通知》(剑府监函〔2025〕3号)工作安排,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进行梳理审查。

经清理,现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78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63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14个,依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1个。分别为:

一、法定行政机关

剑阁县档案局

中共剑阁县委保密机要局

剑阁县新闻出版局

剑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剑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剑阁县教育局

剑阁县公安局

剑阁县消防救援大队

剑阁县司法局

剑阁县民政局

剑阁县财政局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剑阁县水利局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剑阁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剑阁县审计局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剑阁县统计局

剑阁县林业局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剑阁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剑阁县残疾人联合会

剑阁县税务局

剑阁生态环境局

剑阁县气象局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下寺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剑门关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白龙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开封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公兴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武连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木马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汉阳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龙源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东宝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金仙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柳沟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姚家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羊岭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香沉镇人民政府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

剑阁县秀钟乡人民政府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剑阁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剑阁县公安局普安派出所

剑阁县公安局下寺派出所

剑阁县公安局剑门派出所

剑阁县公安局江口派出所

剑阁县公安局鹤龄派出所

剑阁县公安局白龙派出所

剑阁县公安局公兴派出所

剑阁县公安局柳沟派出所

剑阁县公安局武连派出所

剑阁县公安局开封派出所

剑阁县公安局元山派出所

剑阁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

三、依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的行政机关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剑阁县司法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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