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临时用地审批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23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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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续期项目已经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批复内容予以公示:

序号

许可证编号

用地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临时用地用途

用地坐落

用地面积(坐落)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1

广自然资函﹝2025﹞252号

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LJ8合同段临时用地(第一期)续期

施工便道、材料堆场、临时办公用房、弃土场、生活用房、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

剑阁县柳沟镇三清村3组,元山村7组,新民村1组、4组,灵泉社区1组

8.2129

2024年5月23日至2025年10月31日止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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