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看守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看守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看守所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看守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看守所职能简介
看守所是国家的刑事羁押机关,羁押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证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管理教育,保障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将罪犯送交刑罚执行机关执行。
(二)剑阁县看守所2025年重点工作
确保监所安全方面:一是对在押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风险评估、心理干预、安全排查、感化教育;二是对在职民辅警定期进行安全警示谈话,做到安全意识随时在心里;三是完善监所硬件设施,确保监所安全。
业务建设方面:一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监所精细化管理建设;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四是协助侦查部门破案,提升群众满意度。
队伍管理方面:一是加强民辅警思想教育工作,使每位民辅警在日常工作中以及生活中都有一个较为健康的思想;二是严格落实监管制度;三是定期开展廉政教育、作风建设活动;四是深入推进从优待警,提升民辅警的职业归属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看守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看守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看守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看守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77.4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看守所2025年收入预算47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7.4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看守所2025年支出预算47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86万元,占68.66%;项目支出149.62万元,占31.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77.4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7.48万元;支出包括: 公共安全支出422.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看守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7.4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1.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22.30万元,占88.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5万元,占5.52%;卫生健康支出9.32万元,占1.95%;住房保障支出19.52万元,占4.0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72.6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武装警察部队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武警部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气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4.6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押人员的生活,包括伙食、医疗、衣被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6.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3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9.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7.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8.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公用经费4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标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看守所执法执勤工作的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看守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看守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3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8万元,增长1.6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剑阁县看守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看守所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看守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198.9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58.3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140.6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其他武装警察部队支出(项):指执勤设施、设备及营房、营具维修维护,办公用房水电气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在押人员食堂、医疗、衣被、水电气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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