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2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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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统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统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统计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地方统计规章草案,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统计局2025年重点工作

县统计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站位,整合聚集统计要素,增强提升统计能力,用心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统计铁军,努力为推进剑阁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统计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队伍建设上再增动能。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每月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最新理论知识。以全县干部能力作风建设为契机,推进统计业务大培训、大学习,全面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完善《2025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持续深化“统计+党建”品牌建设,每季度召开党建与业务融合专题会议,推动党建和业务、队伍建设融合发展,持续激扬队伍活力。

(二)强化专业素质,在业务能力上再有提升。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短板弱项,突出抓好统计业务、经济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等领域学习,每季度组织干部业务大比武等活动,促进年轻干部综合业务水平和素质不断提升。以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为契机,每周开展“统计微课堂”活动,各专业结合工作实际为全局干部职工讲授统计报表方法制度、指标解释、相关行业及指标在全市的发展情况与存在问题等,邀请市局专业人员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并每季度针对所学内容进行业务知识测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统计干部的专业水平和操作技能。

(三)强化职责职能,在服务大局上再展担当。精细服务科学决策,立足文成发展实际,强化各专业对当月形势、重点行业数据分析,提高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深度和敏锐度,增强统计工作的前瞻性和实效性,全年形成10篇以上深度分析报告。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尤其是生态资源、新兴经济、共同富裕等领域,充分发挥统计“数库”“智库”作用,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分管领导每月带队至少调研4家重点企业,实地了解企业发展现状,针对性解决数据填报、政策解读等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提供更加优质统计服务。

(四)强化依法治统,在数据质量上再显成效。持续打好以“自查自纠、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统计督察”为主要内容的防治统计造假“组合拳”。制定《统计局2025年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执法与专业定期会商、统筹协作、信息通报等协作机制,推动统计执法与专业的深度融合。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以领导干部为关键,以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为主体,以9.20、12.8等重要时间为节点,分级分类、多措并举加强法治宣传,积极督促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持续充实执法人员力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统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剑阁县普查中心和剑阁县统计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剑阁县统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统计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44.66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1.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上年结转资金,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收尾阶段,相比24年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统计局2025年收入预算444.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4.6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统计局2025年支出预算44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6.66万元,占80.21%;项目支出88万元,占19.7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统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44.6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11.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上年结转资金,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收尾阶段,相比24年项目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4.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6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4.66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11.8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上年结转资金,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收尾阶段,相比24年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9.49万元,占83.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45万元,占8.2%;卫生健康支出12.04万元,占2.71%;住房保障支出26.68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58.67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统计网络建设。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项目工作、乡村振兴战略统计监测(监测点)工作经费、工业商贸服务业统计工作。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33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建设 、《剑阁统计志》编印。

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25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2025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  1%人口抽样调查。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22.82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5.5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89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等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6.6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统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6.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6.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39.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统计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14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每年压缩三公经费。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剑阁县统计局现有公务用车0辆。

剑阁县统计局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统计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统计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统计局下属局机关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7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长0.25%。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剑阁县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统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127.7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39.7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88万元。不涉及涉密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信息事务(项):指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指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管理(项):指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执法、统计人员上岗资格认定、职称考试等方面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用于 1%人口抽样调查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等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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