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单位职能简介
(1)承担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含曾经担任)来剑的服务保障。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和参与市委、市政府及以上派出的巡视、检查、督查(督导、督察)、考察、调研、考核、审计等工作组来剑的服务保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含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和省级、市级部门厅级、处级实职领导来剑的服务保障。
(4)负责外县党政代表团和人大常委会、政协主要领导率队的考察团来剑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
(5)负责我县党政代表团赴外地考察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
(6)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由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承担的公务服务、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事项的服务保障。
(7)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市、县规定要求,负责联系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及关联单位承办县委、县政府重大公务活动的服务工作。
(8)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大型会议、活动的接待服务保障工作。
(9)为县委、县政府重要外事活动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10)承办一县委、县政府名义邀请的外国相应级别以上外宾来访的接待事宜;负责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外国重要团组和个人来剑公务活动的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
(11)为国外高规格来剑团组、个人提供机场、车站的利于及翻译等服务工作。
(12)指导县级部门的公务和外事活动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公务服务相关规定。
(13)负责办理市公务服务中心安排的有关在剑事务。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重点工作:一是抓学习,提升能力素质。补短板、强弱项,增强接待队伍综合素质,把学习相关规定、接待礼仪、文化知识作为提升接待人员能力素质的重要内容,多种形式开展干部提能培训。二是抓规范,完善接待流程。细化各个工作环节,形成工作闭环,严格接待标准,完善事前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推动公务服务工作发展得更加规范、有序、节俭、高效。三是抓融合,挖掘地方特色。充分利用好、发挥好剑阁的蜀道文化、红色文化、三国文化,大力发掘历史、民俗、饮食文化精髓,融入接待全过程,为接待注入新活力。四是抓作风,打造一流队伍。健全完善各种考核制度,发挥好管理监督机制的作用,以激励促落实、以问责求实效为导向,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537.6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53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7.6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53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64万元,占34.9%;项目支出350万元,占65.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37.6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7.6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7.6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7.96万元,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65万元,占93.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4万元,占3.37%;卫生健康支出5.75万元,占1.08%;住房保障支出13.1万元,占2.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68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支出。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221020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3.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公用经费1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单位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承担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名义接待的重要客人。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领导及其团组;来我县检查、交流和考察工作或因事途径的副市(厅)级领导及其团组;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安排或县领导邀请来我县参观考察的各界知名人士、学者、记者接待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考斯特2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央、省、市在本县召开的大型会议、大型活动、公务接待等活动后勤车辆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和县四大班子重要考察调研用车服务。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委接待办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县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363.6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30.6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33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由单位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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