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垂泉小学校单位职能简介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是一所完全制小学,在校学生64人,在编教职工12人。
1.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均衡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3.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二)剑阁县垂泉小学校2025年重点工作
(一)党支部工作
1、继续做好理论学习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学习计划,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以理论学习促进各项工作,以工作实绩检验理论学习成效。
2、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开展好“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周三夜学堂”主题教育、党员民主评议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作用,要让党员教师在推进生本德育,改革课堂教学,实践在前,总结在前,交流在前,让党员在学校教育各项工作中担任起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搞好立德树人教育,加强法制进校园宣讲,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充分利用学校的橱窗、标语牌、黑板报,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使学校形成浓厚的政治氛围,切实加强和改革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创建和谐校园。
(二)工会工作
1、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学校民主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新的《工会法》,依法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为教职工办实事,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作用,进一步健全制度,大力增强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的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把学校的民主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师德建设,提升教师素质
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坚持从工会工作的特点出发,推进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教职工与时俱进,塑造新时期人民教师新形象,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师德行风建设活动,引导教职工向先进典型学习。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积极创造条件为青年教师的脱颖而出搭建舞台,大力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水平。
3、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热心为教职工办实事
广泛开展“情系教工,服务会员”活动,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时刻把教职工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坚持做好送温暖活动,要以弱势群体为重点,给困难教职工以特殊关爱。关注教师心理健康,共同营造宽松和谐,舒适的校园人文氛围和工作环境,以实际行动为他们解决困难,让他们安心工作,并及时慰问病、婚、产、离退休教师,把组织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里,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健身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同事间合作,协助学校做好教职工婚丧喜庆及离退休的慰问工作。
(三)、政教处、大队部工作
1、认真学习生本德育理论,逐步建立校、班生本自主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德育的内涵,不断探索德育的科学规律,将德育的基础性,主体性,发展性有机结合起来,设立学生成长记录袋;统一思想,明确重点,分层细化,从思想政治教育,法纪教育,道德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着手,高效,扎实地开展德育工作。
2、以“立德树人”主题系列活动、特色教育、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平安校园”,树文明校风,做模范学生,锻炼创新能力为主线,继续加强对系列教育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力争做到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形成既生动活泼又成效明显的思想工作新局面。
3、抓实、抓好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继续狠抓学生的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增强学生文明礼貌,卫生保洁意识,严格守纪意识,爱护公物意识。
4、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教育的合力作用,形成“三结合”教育网络,同时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切实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学生上下学接送签字工作,为争创"平安校园"作出贡献。
5、做好班队干部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班队干部、少先队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开展好校园文化教育系列活动,与“立德树人”主题活动相结合,做好“廉洁进校园”和“家校共建和谐教育”三篇大文章。同时,建好班级图书角,开放校图书室,以校本实践课程《蔬菜的认识和管理》为载体,办特色文化学校。
7、建好关工委,做到“五有”,建好阳光工作室和心理咨询室,开展好各类关爱活动。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工作,定期开展留守儿童活动,建好留守儿童档案。
(四)、教务处(含幼教)、教科室工作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教师业务素质
①进一步完善教研学习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定时间,定内容,定责任人,定考核检查,将业务学习,出勤和学习笔记纳入常规检查。
②积极鼓励教师进修或自修,深化教师学习风气,不断充电,使其自身业务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学校积极创造条件,让教师走出去,把专家请进来。
③学校鼓励教师订阅专业刊物,认真学习研究教材,掌握更适合于自己的教法,学习,借鉴,吸收新的先进教学理论,掌握最新教学动态。
④举行教师基本功比赛,通过“人人讲说评生本有效课”“教学论文比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给优胜者发奖。
⑤举行学期“校级优秀生本有效课”“优秀生本有效教案”“优秀生本有效集体备课组”评选活动,鼓励教师持之以恒做好各项常规业务工作。
2、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
针对我校青年教师逐年增加的实际问题,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在各年级教师配备上,在保证毕业班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同年级同学科实行中青年教师的优化组合,通过“一帮一”活动的开展,加强“传,帮,带”使青年教师迅速成长。
3、狠抓教学常规,落实《广元市教学常规管理细则50条》。
①完善检查评比制度。
②严格执行检查评估办法.由校长室,教务处,年级组,教研组组成常规检查组,不定期抽查及定期检查。
③规范教学常规,落实绩效考核。
4、落实“新课程”“双减”工作,做好“五项管理”“课后延时服务”,改革课堂教学,向40分钟要质量。
①优化课堂结构,组织教研组长,骨干教师,对教育局教研室倡导的中小学生本有效课堂教学模式进行大胆探索实施。逐步实施本校“10(教师)+30(学生)”的生本有效课堂模式。
②实施目标教学法,要求每一节课都有一个明确的目标,目标要明确具体,教学目标就是课堂教学的一根线,使教师围绕目标组织教学,最后检测完成情况,并能当堂完成教学任务。
③落实“双减”,做好“五项管理”“课后延时服务”。做到有方案计划、有实施细则、有专人负责、有过程管理、有成果展示、有考核奖惩等。
5、大力开展校本教研活动
“向教研要质量,靠教研上水平”,把教研工作,校本研究放在首要位置,设计一系列教研活动:观看名师名家课堂实录,开展集体教研活动,开展评比优质课活动,开展集体备课,大力开展听评课活动,开展好校级生本名师评选及向上级推荐生本骨干教师工作。
6、加强毕业班管理,提高毕业班质量,加大毕业班教育教学专题研究力度,努力实现教学质量大提升,争获县级教学质量奖。
7、重视对学生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一是养成良好书写习惯;二是养成错题的整理、记录习惯;三是养成课前预习及课后复习的习惯。
8、积极实践我校市级课题的推广运用,认真开展市级文化课题和上好校本读物,并积极实践我校劳动技术校本课程《蔬菜的认识和种植》。做好省级课题的申报和开题准备工作。
9、认真组织老师参加剑阁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学习,确保优秀率达标,合格率100%。
10、学校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变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务处牵头做好义均监测各类软件资料,确保高标准过关。
11、加强幼小衔接工作
①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为认真落实幼小衔接工作,除幼儿园和教务处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外,还应加强活动交流的工作协调。
②开展通识培训。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幼儿教师和小学全体教师进行幼小衔接培训。内容主要包括:《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等文件。
③开展幼小衔接活动。每学期根据幼小衔接工作计划,由教务处和幼儿园联合开展幼小衔接游戏化教育教学活动,具体由幼儿学前班与小学一年级教师承担活动任务,纳入教师绩效考核。
④积极参加学区组织的幼小衔接活动,组织教师跟岗学习。
(五)、廉勤委、教育扶贫办、总务处工作
1、进一步明确廉勤委职责,坚决执行好“三重一大”监督制度,做好“三务”公开工作,争创“廉洁示范校”。
2、进一步完善各项教学及办公设施的配备,不断优化学校的环境,定期检查学校设施,对防雷,防火器材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不折不扣坚决做好教育扶贫宣传、扶贫对象精准、兑付及时、档案完善等工作,确保教育扶贫在县市省国各类检查中万无一失,群众满意。
4、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现有财产的管理,严格执行财产造册工作,严防财产的损坏和流失。
5、做好学生生活的规范管理,坚持食堂“保本微利、服务师生”之原则。严格管理好学生食堂、营养餐的材料进口关、加工关、食用关、废料回收处理关及食品留样与记录等工作。特别是对食堂的卫生,食品的安全要把好关,坚持杜绝"三无"伪劣食品进校园。
6、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坚持校务公开,规范财务收支管理。
7、做好各类档案规范工作,保持省三级“档案规范示范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教育局的下属二级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0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垂泉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垂泉小学校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16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2025年收入预算1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2025年支出预算1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9万元,占98.7%;项目支出2.1万元,占1.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6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28.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减少4.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28.76万元,占7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3万元,占0.44%;卫生健康支出6.29万元,占3.77%;住房保障支出13.39万元,占8.0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5万元,占10.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2.9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包括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2025年预算数为125.8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事业人员基础绩效奖、国家规定的其他津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7.8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2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3.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01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统一压减开支。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垂泉小学校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垂泉小学校共有车辆0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垂泉小学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8.0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5.99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极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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