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1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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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剑阁县审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剑阁县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剑阁县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审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审计局职能简介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房屋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剑阁县审计局2025年重点工作

1.确保全年审计项目计划高质量完成,加强全流程审计质量管控,提高审理工作效率和效果,发挥审计业务培训、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组长(主审)评选等作用,推动全局业务质量提升。

2.服务中心大局,全力做好有关县级领导干部经责暨资环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要善于谋划,提出有益的审计建议,主动担负起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使命。

3.围绕审计工作总思路不变,持续深化拓展审计管理体制成果,稳步推进“研究型审计”“网格化管理”“无项目监督”“纪审”“纪巡审”联动监督、内审业务指导、投资审计规范化管理、审计整改责任落实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推动全县审计监督拓展广度、提升精度。

4.切实发挥好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县委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高效运行,促进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与审计成果的运用。

5.持续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提高审计影响力,促进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信任审计、支持审计、配合审计,以高质量审计监督保障县域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审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剑阁县审计局机关、剑阁县财政监督检查事务中心、剑阁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第二部分 剑阁县审计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审计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775.51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审计局2025年收入预算77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5.5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审计局2025年支出预算77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31万元,占83.34%;项目支出129.2万元,占16.6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审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775.51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5.5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1.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6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审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5.51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5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1.12万元,占82.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89万元,占8.37%;卫生健康支出21.88万元,占2.82%;住房保障支出47.63万元,占6.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51.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机关及县财政监督检查事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29.2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项目经费、聘请中介机构审计费用、审计视频会商系统经费,包括审计费用、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60.12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3.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9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4.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4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7.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审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6.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70.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审计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29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均为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审计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审计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审计局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和剑阁县财政监督事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0.15万元(下属剑阁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比2024年预算增加5.24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为与2024年相比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审计局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审计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审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199.35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70.1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29.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机关单位用于审计项目、聘请中介机构审计、审计视频会商系统的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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