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1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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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公安局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公安局单位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县内公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协调、指导县内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县内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县内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县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县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县内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县内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8.组织、指导、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11.组织实施县内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县内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拟订县内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县内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3.负责县内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等相关工作,拟订县内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县内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县内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14.负责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15.承担剑阁县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剑阁县禁毒管理服务中心的具体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市公安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公安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政治建警。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建警贯穿公安工作始终,确保“刀把子”始终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议事和请示报告制度,完善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检查、问责问效机制。

二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深化对美斗争,深化反渗透反邪教斗争,深化反恐怖工作,深化意识形态阵地管控。

三是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就地解决,因矛盾纠纷引发的重大敏感性“民转刑”“刑转命”案件零发生。严防涉稳群体风险,建好用好重点人员管理、“狼烟”等系统平台,严格落实涉访维稳“八控”措施。高效处置突发事件,构建“统一指挥、多点响应、快速反应、协同处置”应急处置模式。

四是加强公共安全治理。严打突出犯罪。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严防治安风险。分级分类抓好风险评估、通报预警、问题化解、帮扶管控等工作。严治事故隐患。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遏大”和“三清”攻坚行动,持续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五是全力护航经济发展。服务重大发展战略。深化农村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依法严打非法占用林地耕地、农村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云端”“歼击”“风云”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打击链条、摧网络、净生态。优化公安政务服务。加强警企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实施驻企包保、项目警务等警企联系机制,完善推广“一重大项目一警”“一重大企业一警”模式。

六是加快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聚合专业力量,持续推进政保特战队、网络特侦队、猎鹰突击队、无人机队等战队建设。深化数据赋能。持续推动感知源迭代升级项目建设。推进以情指中心升级改造为龙头,刑侦大队搬迁、反恐实战训练基地建设为核心,下寺等剩余6个派出所营房升级改造为支点的“强基”建设。刚性落实“两个40%以上”要求,抓实派出所“两队一室”和“责任包片”模式改革,持续深化“所、站、室”三级警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建成17个警务站(室)。健全完善“基础管控中心+任务标准件+社区警务平台”新型社区警务机制。全面推动“警网融合”机制,按照“一村(格)一警”标准配齐配强辅警或警务助理,加快培育平安类社会组织和“义警协会”,要打造群防群治亮点品牌。

七是深化法治公安建设。夯实执法保障基础。推进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升级改造,完善执法监管体系从严落实“中心+警种+所队”执法监管主体责任制。健全完善“线下+线上”双向监督管理模式。落实执法主体责任。大力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积案、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涉案财物“四超”、执法安全等专项整治。

八是深化公安改革创新。深化“道安警务”,健全完善“321”农村道路交通综合治理体系,探索推动“交所合一”改革向派出所直管道路交通安全模式转变。深化“三好”旅游警务模式,精细做好假日旅游安保工作,持续助力喊响擦亮“剑阁是个好地方”。深化“银发警务”,共同打造平安和谐“银龄家园”。

九是锻造新时代公安铁军。坚持从严治警,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体系。坚持素质强警,纵深推进常态“四练”活动,持续提升全警职业素养和实战本领。坚持从优待警,加大干部交流和年轻干部培养,推动实施优秀年轻干部“三个一批”计划。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公安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公安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公安局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8032.75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2025年收入预算8032.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32.7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2025年支出预算803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3.05万元,占84.57%;项目支出1239.7万元,占15.4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安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032.75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8.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32.75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015.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8.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32.7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228.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015.89万元,占87.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71万元,占6.07%;卫生健康支出168.09万元,占2.09%;住房保障支出361.06万元,占4.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686.34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安局正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4.7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安局其他项目的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25年预算数为143.00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安局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5年预算数为1062.00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安局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9.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81.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29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64.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61.0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安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93.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37.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055.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安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2.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2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5辆,其中:轿车45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00万元,用于4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交警大队机关及下属部门执勤执法工作开展。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安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安局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55.31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44.42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剑阁县公安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4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5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公安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2295.0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055.3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1239.7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4.7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安局其他项目的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公安机关局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公  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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