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张王小学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张王小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张王小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张王小学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张王小学校职能简介
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7、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剑阁县张王小学校2025年重点工作
1.党建引领,强化纪律作风效能建设。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规范办学行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整顿和行风效能建设。严守八项规定,严肃校风校纪。
2.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和工作思路 学校立足实际,着眼未来,以诚为主题,秉承以诚治学培养习惯发展个性奠基未来的办学理念,以让每一个学生得到健康发展为培养目标。进一步规范校园管理,强化养成教育,大力推进新课程课堂教学模式,使学校整体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
3.严要求细管理,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而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围绕教学工作的管理和开展,立足本校实际,在教学上舍得投资、在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上坚持以研促教,在常规管理上做细做实,在各科作业的安排上做到分类布置,在学生的培养上做到因材施教。在校园文化建设上做到合理布局,整体规划。
4.规范后勤及财务管理。一是严格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经费收支,严格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开展好校务公开并认真接受更方面的监督。二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学生充分享受到国家给予的营养补助,全面均衡营养,促进学生体质提升。不断改进“校园餐”实施方案,让学生营养膳食更加科学,经费使用更加规范,确保师生的安全、营养用餐。严格落实经济家庭贫困学生补助政策及其他帮扶政策,严格相关推荐、评审程序,工作开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不忘初心,继续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继脱贫攻坚工作完成之后,乡村振兴成为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学校继续做好相关工作。一是义务教育有保障。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一名专干,8个工作组,分工到人,各司其职。在控辍保学方面,我们将对全镇适龄儿童的就读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核实。持续关注有辍学可能的学生,学校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继续配合张王镇人民政府,向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扶贫政策,稳定入学状态,二是继续做好教育资助工作落实。让全体教师到户讲解、电话宣传、信息宣传等多种渠道,向学生及家长进行教育资助政策宣传,并积极指导学生完成教育资助手续办理工作,确保了教育脱贫惠民政策一项不漏。
6.继续关注学生健康,让疾病防控工作常态化开展。科学建立应急方案,规范学校疾病防控流程,积极开展疾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7.继续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学校把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在安全方面首先建立健全了校园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制定了校园安全防范制度和应急预案,并与教师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出台了一系列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日志上报制度,学生放学排队,低年级学生要求家长接送,每天利用午操时间进行安全教育,班内每月要求开一次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让全校师生把安全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8.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进程,提高学校民主化水平 学校不断加强依法治校工作,法律进校园等工作形成我校特色。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以廉勤委主任为组长的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在校园内设立校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校园规划、项目工程建设、学校财务、学生收费、教师提拔、教师评优及职称评定等重大项目状况。
9.继续加强体、卫、艺工作,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继续开展好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和少年宫建设相关工作,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剑阁县教育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3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张王小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张王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张王小学校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437.14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较2024年幼儿人数减少,幼儿公用经费及保教费支出减少,教师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张王小学校2025年收入预算43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7.1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张王小学校2025年支出预算437.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01万元,占97.91%;项目支出9.13万元,占2.0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小学校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37.1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5.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较2024年幼儿人数减少,幼儿公用经费及保教费支出减少,教师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7.14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35.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张王小学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7.1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5.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较2024年幼儿人数减少,幼儿公用经费及保教费支出减少,教师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35.33万元,占76.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1万元,占11.21%;卫生健康支出17.54万元,占4.01%;住房保障支出35.26万元,占8.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11.35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支出:包括临代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
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323.98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9.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5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5.26,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小学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8.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4.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3.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小学校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经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小学校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小学校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张王小学校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张王小学校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张王小学校共有车辆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张王小学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2.22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2.2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涉密项目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课时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为保证附属幼儿园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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