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汉阳小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1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 字体: 分享到:

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汉阳小学校单位职能简介

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7.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剑阁县汉阳小学校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

1.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不移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切实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配齐组织机构,稳步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组织建设,开展“三会一课”,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践行党组织书记抓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理论武装、正确导向、厚植核心价值观、管好阵地四项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动向和形势,强化舆论引导,稳妥处置涉教热点敏感舆情。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持续开展涉教涉校廉政风险点排查处置,严厉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深入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和校园微腐败等问题专项整治,加强系统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

2.守初心,担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狠抓三支队伍建设,务实担当。一是德育队伍的建设。发挥少先队的职能作用,抓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二是深化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政策法规法律学习,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要加强教育理论学习,做教育管理行家里手。三是狠抓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抓好师德师风、业务知识培训、师德考核,形成人人都是德育教育骨干,个个都是德育教育专家。

(2)建立“绿色生态+德育E+”育人体系,一是深入持久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培养有灵魂的时代新人。二是纵深推进具有翠云廊特色、剑阁特点的翠云廊文化传承和进校园活动,培养具有浓烈的家乡情怀的时代新人。三是大力开展德育主题教育活动,培养有素质有公德的时代新人。

(3)大力推进体育强国,美育浸润行动。开齐开足音体美课程,认真开展体质健康素质监测,认真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活动,引导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展示水平,促进学校和学生特色发展。

(4)认真开展班级主题文化活动,建设温馨学习与生活环境。

3.强管理,提质量,全面回应人民对教育新期待

(1)抓好常规管理。教务处要抓好教学常规管理,把好备课关、上课关、辅导关,做到“备课要深、上课要实、作业要精、教学要活、手段要多、辅导要细、要求要严、质量要高、评价要适”,抓实教、学、管“三个六认真”。

(2)抓好校本研修。以教研组为单位,按照学校教研工作安排,不断创新业务学习、集体备课的新内容、新形势、新措施,切实加强校本研修的针对性、实效性。

(3)抓好教育发展与改革。教务处要加大改革力度,主动求变,坚决实施课程化推进策略,积极指导拟定各类课程化实施方案,加大课堂模式探究。

(4)抓好家校协作。成立家委会,办好家长学校,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增加沟通交流频次,共同合力关注、关心孩子的教育、学习与成长,真正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5)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守“六条禁令”,开足开齐开好课程,做到课程表与课程方案一致,课程表与实际分工一致,实际上课与分工一致。

(6)加强薄弱学科建设。根据本校实际,认真分析上学期期末成绩特别是薄弱学科情况,在师资配备、课时、教法学法上加强管理,努力提升薄弱学科质量。

4.守底线,消隐患,全面维护学校安全和谐稳定

(1)扎实做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安全连着千家万户,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集中整治,及时排除,确保校园内无任何安全隐患。

(2)常态化做好传染疾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防控责任,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常态化做好晨午晚三检,对因病缺勤追踪到位。要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多病共防力度。

(3)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从业人员对所有餐、厨具、库房按相关要求进行全面消毒,打扫好食堂清洁卫生。严把食品及原材料验收关,杜绝“三无”、变质食品进入校园,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4)加强安保工作。落实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值班质量,做到上下联系畅通,严格双休日报平安规定,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5)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法纪意识,学校始终把学生安全法制教育纳入议事日程,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帮助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化作自觉行动。

(6)切实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全面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并积极化解,妥善处理。切实做好信访重点人群及重点对象的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

5.聚焦民生,落实惠民工程,全面巩固学校发展战略支撑

(1)牢固树立服务师生、服务教学、服务学校发展的思想,加强后勤管理,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坚持收费公示制,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出现,确保学校后勤工作的顺利展开。

(2)做好关爱工作,保障教育公平。坚持面向全体,落实各类教育关爱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五项管理,有效整合利用校内外资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落实教育资助,减轻家庭负担。建立13类学生台账,做到应助尽助,确保惠民政策一人不少、一项不漏。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学生应享尽享。

(4)规范教辅征订使用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教学辅助用书政策,严禁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二是严格征订程序,学生、家长自愿购买广元市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审定的推荐目录中的品种。三是做好循环教材的使用回收管理工作。

6.工会工作

(1)加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2)组织民风民俗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教职工的相互了解、促进和谐团结。

(3)及时搜集、反馈教职工及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改进工作。

(4)关心教职员工的生活疾苦,多了解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做好离退休老同志慰问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我单位为剑阁县教育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3个。

第二部分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汉阳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5.3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56.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8万元。剑阁县汉阳小学校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595.39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17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2025年收入预算59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5.3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2025年支出预算59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03万元,占97.47%;项目支出15.36万元,占2.5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595.39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17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5.39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56.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5.3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17.17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56.46万元,占76.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6万元,占11.26%;卫生健康支出23.59万元,占3.97%;住房保障支出48.28万元,占8.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19.80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支出,包括临代人员基本工资、公用经费等。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436.66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4.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69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3.5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8.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80.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0.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1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税金及附加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接待费用。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汉阳小学校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汉阳小学校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汉阳小学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34.6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34.69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涉密项目0个,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为学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前教育学费、住宿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课时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为保证附属幼儿园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