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1.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实力
一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将持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高效农业、生态农业。此外,继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力度,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积极培育和发展特色林业产业如核桃、雷竹等,通过加强技术培训和市场开拓等措施提高特色林业产业的竞争力和附加值。二是加快工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加强对现有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壮大。三是推动服务业发展。依托本乡的自然风光和人文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水平。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2.加强乡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一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继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力度。通过实施道路硬化、拓宽和养护等措施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安全性。二是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对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工作。通过实施山坪塘整治、灌溉渠道修复和新建提灌站等措施提高农业灌溉能力和防洪排涝能力。同时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力度保障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三是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对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的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农村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3.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通过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力度,防范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推进平安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工作。通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同时充分发挥村民监管作用,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和网格员监管,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三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党的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来川来广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乡党委切实担负起实现党对全乡工作全面领导的政治责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深入开展“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805.93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6.11万元,主要原因是无上年结转。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805.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5.9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80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11万元,占60.81%;项目支出315.82万元,占39.1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05.9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6.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含上年结转。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5.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68万元、国防支出0.7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1万元,农林水支出49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5.93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136.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不含上年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68万元,占25.27%;国防支出0.75万元,占0.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1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13万元,占5.97%;卫生健康支出15.73万元,占1.95%;城乡社区支出5.61万元,占0.7%;农林水支出496.3万元,占61.58%;住房保障支出35.12万元,占4.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乡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83.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4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纪检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6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工作事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2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信访事务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0.7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0.6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6.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年预算数为5.61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07.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21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等。
2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98.65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5.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0.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2.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58.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8.0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13万元,下降9.55%。主要原因厉行节俭,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樵店乡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7个,涉及预算805.9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432.06万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80.4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293.46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乡镇党组织活动及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社会工作事务(款)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工作事务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二、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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