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4-09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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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税收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事项。

(二)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

1.持续强化学习教育,固本强基,压实主体责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完善党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执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聚焦项目产业推进,锚定目标,夯实经济发展。加强与上级部门做好对接,围绕国家和省、市政策扶持方向,结合张王实际需求,突破性发展魔芋产业,做到户庭院、村产业园、镇产业带有机结合,产业规模达1000亩以上。持续壮大肉牛产业,依托现有肉牛养殖资源,重点围绕金号村肉牛养殖畜牧小区做文章,力争年出栏肉牛500头以上。借鉴友邻先进乡镇经验、持续开展招商活动,积极拓宽招商渠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积极开展企业走访工作,根据资源优势,巩固发展好藤椒特色农产品品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全面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水平,提高群众收入。

3.深入落实社会治理,防微杜渐,服务民生大局。坚持用于民生的支出只增不减,为群众办实事只增不减,让人民群众在过上更有品质的生活。逐步完善提升镇域基础设施建设,在安全饮水、交通便利、阵地建设、电力通信、燃气供应等领域再完善、再提升。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力度。持续加大对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的投入,改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丰富文化生活,组织各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4.深化除险保安能力,安不忘危,筑牢稳定防线。坚持安全是一切发展底线的原则,巩固除险保安各项工作成果,加快完善网格治理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盯牢消防安全、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在建项目、燃气安全等重点领域,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强化闭环管控能力,对各类风险隐患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持续推动各领域风险全面起底、闭环整治。增强社会治理效能,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重点关注涉毒人员、困难群体、老弱病残等人员,围绕农民工工资、土地、项目等领域主动挖掘苗头性信息,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持续推进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切实减少矛盾积累上行,力争全镇信访总量持续下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917.8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91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7.8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91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17万元,占65.39%;项目支出317.7万元,占34.6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917.8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7.8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6万元、国防支出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41万元、农林水支出521.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7.8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0.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6万元,占29.26%;国防支出0.5万元,占0.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54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91万元,占6.42%;卫生健康支出19.41万元,占2.12%;城乡社区支出5.41万元,占0.59%;农林水支出521.46万元,占56.81%;住房保障支出43.04万元,占4.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8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5年预算数为2.08万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5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49.2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92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包括日常宣传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6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款)?信访业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信访事务支出。

1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5年预算数为0.5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5年预算数为0.5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7.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3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5预算数为5.4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8.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29.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19.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5年预算为16.71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等。

21.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273.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3.0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0.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2.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乡镇工作补贴、奖金、基础绩效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基本退休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67.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下降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部门预算未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7.7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9万元,下降2.73%。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剑阁县张王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8个,涉及预算917.8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532.41万元;运转类项目21个,涉及预算90.1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295.3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乡镇党组织活动及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二、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十九、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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